截止到2月18日早晨,《唐人街探案3》票房超过36亿,片方分账比例为39.14%,分账金额达到接近13亿,这意味着电影投资方已经开始盈利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春节前有消息称《唐人街探案3》成本高达13亿,2月4日,片方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声明,否认总成本13亿的说法,并在声明中用了“虚高成本”四个字,并且最后还写道:“电影《唐人街探案3》剧组全体主创致力于打造一部精良的作品给影迷朋友们带去欢乐,希望大家更多关注电影内容本身,不信谣不传谣。”
通过这则声明可以明确,《唐人街探案3》的制作成本绝对没有13亿那么高。当然,片方不会公布真实的制片成本,但我们退一步说,就算电影制片成本12亿,那么目前分账已经超过12亿,电影已经开始盈利了。
并且,通过三部电影和一部网剧,陈思诚已经把“唐探宇宙”打造出了一定规模,产生品牌效应,除了票房外,《唐人街探案3》的盈利还来自于电影中的广告植入,据不完全统计,电影中的广告植入从耳机、电视机品牌、银行、电脑、电商、酒、饮品、牛奶、汽车等等,多达14个,作为一部锁定春节档上映的电影,仅这些植入就会给片方带来数额不菲的收益。
除此之外,还会有很多品牌授权、跨界合作等等,这部分收益已经不局限于电影本身,后续也会给版权方带来持续的收入。
尽管受口碑影响,电影专业票务平台给《唐人街探案3》的票房预测已经从最初的50多亿调低至45亿。但即便是这样,电影给投资方也会带来巨额收益,以45亿票房计算,按照39.14%的分账比例,片方回收票房金额高达17.6亿,去掉粗算的12亿成本,电影至少有5亿的利润,这样的收益非常可观了。
那么,这么多利润,谁获利最多?
《唐人街探案2》的时候,一共有16家投资方,而到了这次《唐人街探案3》,出品方已经多达27家。其中三家主投方为万达影视、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中影股份。
因为《唐人街探案2》票房已经高达34亿,第三部投资更大、用上了IMAX摄影机制作更精良,显然票房继续冲高的可能性更大,很多投资公司都想分一杯羹,因此《唐人街探案3》的24家联合出品方,基本选择的都是有关系,或能给电影带来帮助的投资公司。比如前两家背后为两个网络售票平台,第三个大地和第四个金逸影业,背后都有庞大院线,能给电影排片带来帮助,这些公司都将分享电影的票房红利。
但相对而言,作为联合出品方,这些公司参投份额少,获利也不会太多,最大的赢家还是陈思诚自己,看完下面的分析你会发现他不但是一个成功的导演,更有极强的商业头脑,保证自己在这部电影中是获利最多的一个。
先来看三家主要出品方,排在第二位的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份额占比第二,这家公司法人代表是陈胜奇,股东中有陈思诚。实际上陈胜奇正是陈思诚的父亲,所以这是父子二人合开的公司。
再看下面的联合出品公司,其中有一家是上海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也是陈思诚成立的公司,在此之前投资了《唐人街探案》和《北京爱情故事》。
这还不算,再往下会发现还有霍尔果斯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壹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这两家同样也都是陈思诚和父亲陈胜奇成立的公司。
除了投资出品外,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还是《唐人街探案3》的联合发行方之一。看到这里就会明白,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陈思诚用四家公司投资了这部电影,每一家公司都会有相对应的票房分红,相比而言,他能拿到的票房分红要比排名第一的万达影视更多,堪称最大赢家。
令人玩味的是,2015年《唐人街探案》第一部上映时,这部名不见经传的电影并没有吸引太多资方,主投方是万达影视和陈思诚的骋亚影视,联合出品方有七家,其中北京宝亿嵘影业是主演王宝强的公司,当时王宝强也出钱支持陈思诚拍了这部作品,第一部票房8.2亿,已经非常成功。
如前文所说,到了《唐人街探案2》时,出品方多达16家,票房高达34亿,王宝强的乐开花影业在出品单位名单中排名第五,除了片酬外应该还分到不少票房红利。
但到了《唐人街探案3》,众多出品方中并没有宝亿嵘或乐开花的名字,很明显王宝强出局,没有参投这部电影。按理说明知这是一部躺着也能赚钱的项目,王宝强没有理由放弃,更大可能是他没能挤进来分一杯羹,商业就是这么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