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的杨成杰。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彭疆
7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海南“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一案当事老人杨成杰处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再审决定,认为法院此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海南省临高县法院、海南二中院审理认定,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饮酒后的杨庆全来到同村人杨成杰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杨成杰孙子杨某冰从屋里走出来,遭到杨庆全拿着石头追赶。
▲杨成杰家厨房屋顶。
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闻讯,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一片竹林,杨成杰看到杨庆全用手掐着孙儿的脖子,杨成杰喊“快放手”,但杨庆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庆全,致其轻伤一级。
案发近3年后的2020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临高县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称,杨成杰看到孙子被掐脖子时,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阻止侵害行为,而是直接持刀砍击,不属正当防卫,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杨成杰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称,杨成杰砍击杨庆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庆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双方冲突系被害人杨庆全引发,具有重大过错,且杨成杰已是古稀老人,因护孙心切,临时起意进而伤害他人,属于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重,将老人的刑期调整为8个月。
2021年4月,杨成杰刑满出狱,随后开始申诉。他认为,案发时他已70岁,杨庆全不到40岁,“他比我年轻30岁,力量对比悬殊,杨庆全还手拿石头,我迫于无奈只能持刀制止杨庆全行凶。”
杨成杰认为,他虽然砍击了杨庆全数刀,但砍击部位都是手脚,并非身体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制止杨庆全伤害我孙子,最终也是造成他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就不会只砍手脚部位了。”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了杨成杰的申诉,认为杨成杰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随后,杨成杰向海南高院提起了申诉。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作出了《驳回申诉通知书》,其驳回申诉的理由为:杨成杰在看到杨庆全双手掐住杨某冰脖子时,要求杨庆全放手,在杨庆全不肯放手、杨某冰存在人身伤害危险的情况下,持刀上前砍击杨庆全一刀,此时,杨成杰“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
海南高院称,被砍击一刀后,杨庆全放开了杨某冰,杨某冰随即跑回家中,杨某冰的人身危险已经解除,此时杨成杰与杨庆全的对峙,已不同于未成年人受到成人的伤害风险,在未存在后续风险的情况下,杨成杰出于泄愤目的持刀继续砍击杨庆全,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上造成了杨庆全轻伤的后果,已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
海南高院认为,杨成杰的后续砍击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紧迫程度要求,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杨成杰及其家人继续坚持申诉。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作出了《再审决定书》称,2022年6月20日,经该院院长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海南二中院在《再审决定书》中称,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法院决定再审。
7月27日下午,杨成杰家属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尽快对该案启动再审,在法律准绳内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案时间线〗
2017年8月31日,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
2017年9月12日,杨成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审查不批准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
2020年9月,经临高县法院决定,杨成杰被逮捕;
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出狱,并开始申诉;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