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施悦,是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是经验丰富的刑事女法官。从去年起,她却突然陷入了人生的绝望之中。原因是她的丈夫,东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晓东,在2017年被纪委双规,“双规”解除后,由盐城市检察院关押至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8月上旬,律师获准会见。吴晓东终于得以有了机会告诉律师他的遭遇。 据吴晓东讲述,“双规”期间,纪委和检察院的十余名办案人员组成联合审查组,对他进行审查,检察人员李某、赵某、陈某向他亮明检察人员的身份。在“双规”之初,办案人员就给他定了“指标”,说他的受贿数额在一百万到二百万之间,要他交代。他辩解没有受贿,随后便遭遇了联合办案人员长达两个月的疲劳审讯、体罚虐待、刑讯逼供、恐吓威胁等非人待遇。 施悦在庭前提出担任其丈夫吴晓东辩护人的申请。但是,被盐城中院否决了。“因为2017年7月施悦被叫到检察院问过一次话,了解家庭财产情况。法院说这次问话笔录有可能会作为证据在法庭出示,因此她就是本案证人。而作为证人,是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此外,证人也不能参加庭审的旁听。” 不少律师认为,盐城中院以上述理由禁止被告人的妻子参与辩护和旁听,理由牵强,依据不足。因为检察院并未指控吴晓东将受贿的钱交给施悦或家用,家庭财产情况与检察院指控的受贿事实之间并无关联,法院也未通知施悦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02 在吴晓东一案开庭前,施悦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一名法官,如果明知亲人遭遇冤案,自己倾尽全力却无法制止冤案的形成,那损害的不仅是我个人对法治的信仰,更损害的是公平正义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之殇!”“新的一年,愿我螳臂挡车般的努力能让冤案列车刹车停驶。” 我去看了施悦在新浪的微博,她关注的内容与发表的评论,几乎全部都是与冤案、刑讯逼供有关的,下面是我截的其中的两篇: 施法官在2017年12月3日发表了第一条微博,这条也与刑讯逼供有关。 美国的约翰·罗伯茨大法官,在他儿子初中毕业典礼上的致辞,引起美国社交平台上刷屏并讨论,其致词里有这样一段话说:“在未来的很多年中,时不时地,我祝福你被不公正地对待,因而你会知道公正的价值。”“我祝福你遭受切肤之痛,唯有如此,才能让你感同身受,从而对别人有同情的理解。” 施悦法官在她的一篇标题为《苏北小法官:除夕夜思》的文章写道:“作为一名法官,我曾无比信仰法律,觉得传说中的冤案离我很遥远。而今,丈夫蒙冤尚待昭雪,面对那些以“反贪”的名义恶意制造冤案的强权者,我真切感到现实是如此地残酷,冤案已实实在在发生在我家,刑事追诉中个人的申冤力量是何等地弱小!” 这个时候,施法官应该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但在刑讯逼供与冤案面前,却是人人平等。 03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犯罪仅仅是一次犯罪,而一次错误的判决,就会污染水源,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司法的公平与公正,不仅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在保护你自己和亲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张高平、张辉叔侄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坐牢十年终见天日,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在重审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说了这样一段话震耳欲聋奋发人深省的话;“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不少司法人员,当他们的亲人或者自己站在被告人席上时,才幡然醒悟,才知道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才知道遭遇司法不公的可怕。 浙江叔侄案错判的原因,就是在没有任何物证和目击证人的前提下,司法人员采取包括刑讯逼供等手段取得所谓的证据,仅凭孤立的口供,就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高平15年有期徒刑。 寻找近年来冤假错案的形成规律,最后都不难发现,每个案子都有刑讯逼供这双恐怖的魔爪存在,而支撑刑讯逼供的则是长期根植于有关司法人员的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理念。 每个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都是弱势群体,包括吴晓东和施法官,施法官这个时候最希望她丈夫得到公正的待遇,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公正的对待,都希望司法人员伸张正义,依法办案。如果司法人员不能守住法律的底线,也许下一个被冤枉的人就是你。 如果没有法治保障,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是安全的,每个人都有可能遭受刑讯逼供,遭受冤案。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