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有道 读人大复印论文 ▏找知名学者编辑 看热点学术新闻 ▏用选题分析工具 推文时间:每周三晚,不见不散! “壹学者”热诚欢迎您赐稿或荐稿 点击查看 >>“壹学者”征稿启事 投稿邮箱:yixuezhe@rucdm.com 本文综合整理自 “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募格学术”微信公众号等 。 日前,清华大学发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 一直以来,博士生毕业不仅仅要求撰写数万字的毕业论文,还有一个不成规定的规定:需要在国内或国外期刊上发表若干篇学术论文。硬性要求发论文才能毕业,不仅仅令学生压力山大,更在一定程度上催逼学术腐败问题。 有专家表示,清华大学此举,有望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将有助博士生教育重心能够真正回归人才培养上来,对全国高校都有示范意义。 >学术论文不再作为 >评价博士生学术的唯一依据 原《规定》因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被列入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需要首批修订的文件。 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而是更注重博士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 这不仅能够促进博士生更加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 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 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 >设置教学实践环节 >引导博士生学术就业 新《规定》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担任助教等),通过在学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高校教职的胜任能力。 同时,支持博士生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时,“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创新思维和技能,例如参加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学术与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 >强化过程考核 >严格分流与退出 清华大学各学科和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的质量把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新的《规定》要求“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推进质量控制要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用客观、刚性的依据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与退出。 据介绍,新《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工作,新的培养方案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两会期间 >全国政协委员曾有类似提案 值得关注的是,清华大学的最新举措在两会期间已有类似提案。 201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建议修订学位条例有关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对“研究生发表论文才能毕业”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研究生毕业考核程序等,让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回归于人才培养,而不仅是发表论文。 在胡卫看来,研究生为了在毕业前有限的时间内发表学术论文,往往只能选择热门的大众化的、迎合学术期刊的口味的、短平快的课题,并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催逼学术不端。 “在毕业、就业、生活的压力下,有些研究生为了毕业,不择手段地进行论文剽窃、数据造假,以图蒙混过关‘混文凭’。这种硬性规定不符合教育长期性和创新偶然性的规律。因为实验、毕业压力大,研究生已成为精神疾病的易发人群。” 胡卫认为,应尽快修订学位条例、出台学位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这对全面实施依法治教、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他建议,要规范研究生毕业考核程序,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主,并建立学位申请人的权利救济制度。对博士生,可额外要求多种形式的创造性成果,如论文、专利、会议报告等,但不限定于“发表论文”。 对于清华大学率先出手的做法,有网友表示支持: 也有人反对这种做法: 更多人希望能有更加具体的评价体系: “清华大学不再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透出了哪些信息? 作者:科学网博主蔡宁 4月22日下班以后,一霎时朋友圈传遍了一则消息“清华大学不再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毫无疑问,社会公众普遍把这件事视为开风气之先的破冰之举,当做一件“喜大普奔”的新闻奔走相告。 诚然,清华研究生院从制定博士生必须发表论文的规定到今天取消这个规定,反映了其管理理念的进步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化。但是,清华大学此举的社会意义,不宜过度解读。 事实上,清华大学以往虽然有发表论文的规定,但鲜为人知的是,清华的发表标准定得很低,而且实际执行起来并不严格。 以自动化系为例,博士研究生的毕业发文要求是“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0以上,且发表EI论文2篇,其中1篇可以是会议论文”。这个标准,清华自动化系保持了20年,今天已经低于绝大多数其他院校博士点的要求。即便如此,事实上也未曾有效执行过,因为没有哪个部门刻意去监督检查。我当年毕业时,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了2篇SCI论文,2篇EI检索的会议论文。但是其中1篇SCI论文其实是答辩以后当年8月份才收到正式录用通知的。所以,严格算起来,我并没有达到毕业最低要求。我导师一年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告诉我说:“小子,居然仅仅靠1篇论文就毕业了,有点不可思议。”(便宜你了...)我师弟张博士毕业时发表了五六篇EI源刊文章,但没有SCI,也顺利毕业。就是因为没人过问此事。 “博士生发表论文”,其实长期以来也就仅仅是个形式上的指导性建议而已。所以官方层面废除与否,并不值得小题大做。 尽管如此,透过这个新闻及其背景,可以看出对于科教界的几点启示。 学者们喜欢聚在一起发牢骚。其中清华教授们长期吐槽的一点,就是强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制度。因为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制度显然不合理!首先,一个人究竟是否达到博士水平,难道其博士导师和评议委员会的资深教授们还不足以评判吗?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不但未必更加靠谱,反而可能会形成负面的干扰。再则,难道一个学子仅仅凭着发表在期刊上的两三篇小小的论文,就该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应该获得博士学位吗? 还有一个对社会公众有益、发人深思的启示。就是在顶级学术机构,管理监督常常可以做到极大地宽松,制度日趋简放。委员会说你够博士水平你就够博士水平,不需要你填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填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对于科学工作者是繁琐的、无谓的麻烦。检查表格、验证证明材料,对于各级管理者又何尝不劳神费力呢?大部分院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只能基于不信任的前提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造成了大量的内耗。而顶级学术机构则有条件充分信任,信任每一个老师和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老师和每一个学生,信任老师的教学,信任学生的学习,信任委员会的公正评议,从而实现无为而治。这,和不同档次机构的实际情况有关系,不能简单引申推广。 > > >点 >亮“在看”, >让思想更有 >影响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