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门:陈水扁若助选拉票等必须回监服刑
1月5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获准保外就医。下午三点半左右,陈水扁坐着轮椅,其子陈致中将其推至台中监狱大门口,并搀扶他上车。中新社发 路梅 摄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指出,陈水扁保释后的活动,须遵守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以治疗为主,对陈水扁言行将采“严而不苛”规范,如果违反规定就要回笼服刑。 依据规定,保外就医的受刑人“不得从事与治疗目的显然无关的活动”;条文没有规定细节,仅笼统以“其他经监狱或法院认为应遵守事项”规范;由于解释空间很大,外界质疑陈水扁可能游走法律灰色地带,再参与政治活动。 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说,陈水扁参与活动要以医疗目的为主,“法务部”不会对陈水扁的活动做事前审查与准驳,但希望陈水扁不要做出人民无法接受的活动。他说,陈水扁保外就医后就不是坐牢,仍应保障他的言论自由。 陈明堂说,在这样的原则下,陈水扁为候选人站台、助选拉票或出境观光等,就必须回监服刑;但接受采访、写书投稿或演讲,就有争议。 “法务部”官员认为,如果写书投稿或演讲内容是抒发个人感情、服刑感想或励志故事,社会应可接受;若是书写或鼓吹政治主张,就属无法接受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