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与此同时,《意见》表明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本次政策出台的意义在于加快城市人口流动,保证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于房地产而言,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对于此类城市房地产市场来说有一定的利好作用,使此类城市市场预期有所好转。”对于上述《意见》出台的意义,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如是表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此次《意见》有三大亮点。 其一,首次以中央的角度明确了落户新政,对于积极推进户籍政策改革等有较为积极的作用,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其二,明确了城市标准,此前城市划分还会出现“Ⅱ型大城市”等类似的划分; 其三,释放人口红利,促进人口流动,客观上释放新的购房需求。当前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增大,尤其是一些三四线城市,而此次直指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都可放松落户限制,对于多数人口不足300万的地级市影响较大,毕竟放松落户可直接刺激购房需求。 虽然业内普遍认为此次城市落户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但亦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实际影响或不会太大。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会导致市场的大幅波动。 首先,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本身并不大,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有积分落户政策作为缓冲,不会形成人口大量快速涌入的态势; 其次,中央同时提出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这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对人、房、地动态平衡的要求; 最后,在房地产金融政策保持宏观审慎的前提下,人口有序流入不会对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 ▲2017年中国各城市常住人口节选(来源:公开资料、国金证券研究所) 此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占比也不高。严跃进指出,省会城市常住人口基本已在600万以上水平,东部地区包括嘉兴等环沪四线小城的常住人口基本已超300万,因此这一范围或可理解为中西部地级市。 事实上,取消落户限制之事早有提及。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就已经提到,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记者 左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