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中國政府根据當時陳水扁 “台獨”勢力在台灣島內執政,“台獨”气焰猖獗的情況下,為維護兩岸和平穩定,遏制“台獨”分裂,促進中國統一大業而制定實施的一部大法。法律具有极高權威性,遠瞻性,是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整体利益的重要戰略決策。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尤其在台灣島內“台獨”勢力再度執政的當前,紀念和探討和該法律對推動中國和平統一大業的進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華盛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國際新冠疫情嚴重的情況下通過网絡平台對此議題展開討論,有關發言整理如下。 名譽會長哥倫比亞大學退休教授沈己堯表示:2005年3月14日中國政府公布和實施的《反分裂國家法》意義重大。該法律凸顯了中華民族繼往開來的歷史傳統;是一份抵抗外來勢力干扰,維護國家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公開聲明;該法律集中反映了海峽兩岸民眾的共同心愿;代表了大陸和台灣遲早必定統一的大聲呼吁。沈教授表示,《反分裂國家法》是對“台獨”勢力的嚴正警告和震懾是及時和必要的。中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一定能夠早日實現。 法律顧問梁仲平表示:《反分裂國家法》制定十五年以來,對公開的法理台獨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妄圖分裂國家的台獨分子懾于此法,不敢積极推進台獨公投;但是《反分裂國家法》對漸近的文化台獨,似乎制約作用不大,台獨分子仍然在教育方面和文化方面積极分裂國家。某些西方國家也采取切香腸的方式為台獨分子撐腰打气,屢屢挑戰一個中國的政策,挑戰《反分裂國家法》。這些新問題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對策。 副會長沈維新表示﹕1980年代,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目的在解決兩岸在完成統一後,所面臨的因制度相異,對台灣民眾可能產生的生活上,社會上,經濟上以及心理上難以適應的問題,當時台灣民眾很少發出反對的聲音。許多負面問題雖然是發生在陳水扁時期,但僵化,惡化在馬英九時代。馬英九八年的因循苟且,加上他想做“全民總統” 的黃樑大夢始終不醒, 給予台獨分子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分化台灣同胞。喪失了教育台灣下一代最後的一段黃金時期,讓台獨的觀念和理論深植在台灣下一代。當前國民黨的中青代政壇人士態度曖昧,甚至討好綠營,統一似乎更加渺茫。沈先生認為應該對臺獨勢力應該當頭棒喝,“以武逼和”的戰略使台灣執政者不論哪一個黨在台上只能求和。兩岸的統一一定會水到渠成。 常務副會長郭能華表示: 15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反國家分裂法,給台獨勢力妄想分裂中華民族划了一條紅線。該法彰顯了中國人民捍衛中華民族統一,國家核心利益不容侵犯的堅定決心。 15年來,國際形勢及兩岸關系發生了諸多變化。蔡英文的民進党當權以來,不斷破坏兩岸民眾的感情,朝着台獨的方向越走越遠。最近以來更是變本加厲,自稱台灣已是獨立國家。妄想緊抱美國大腿挑戰中國大陸實現祖國統一的大業決心。蔡英文和民進党的台獨路線和近期來的一系列動作及作為,只會引起全体中國人民的反感及憤慨。他們的台獨路線只能是死路一條。 我們必須一方面堅持”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与台灣民眾融合發展,与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民眾繼續保持兩岸一家親的全方位的合作來往。另一方面要始終保持高度警惕。繼續反對、抵制和打擊台獨勢力,堅持反國家分裂法不動搖。在必要時机對台獨分子予以堅決打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維護祖國的統一,是我們的核心利益,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复興過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李吉光理事說:《反分裂國家法》充分体現了海內外中華儿女反對”台獨”的共同意志,是全民族共同利益所在,体現了我們的自信,是保護海峽兩岸長治久安、長期和平的的一個根本大法,在過去的十五年中,有力地維護了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与十五年前相比,目前”台獨”發展形勢适應更加复雜,或許可以在法律中增補其它制約分裂獨立活動的內容,遏制各种隱性台獨的行徑,防微杜漸。 無論是在台獨勢力甚囂塵上的今天,作為針鋒相對,有效遏制”法理台獨”的利器,還是在未來兩岸關系走向正常化的明天,指導兩岸關系未來發展,都是极其重要的法理依据。《反分裂國家法》并不是針對台灣的應時法律,對任何企圖分裂中國的思潮和行徑,這部法典都會起到有法必依的權威效應。我們紀念《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十五周年,就是要立場堅定,團結一致,回顧歷史,面向未來,反對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王龙来發言表示: 《反分裂国家法》是针对台湾问题进行颁布实施的,它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行径、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