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个别官员搞同乡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今天上午,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解读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在谈到“守纪律、讲规矩”问题时,苏静表示,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 主持人:五次全会总书记讲话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用很大的篇幅在论述“守纪律、讲规矩”问题。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苏静:好的。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党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全会上,第一次对什么是党的规矩作了深刻的阐释。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这个总章程总规矩,也包括党规党纪、国家法律这些刚性约束,还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不仅要有明令禁止的刚性约束,也得要有约定俗成的自我约束。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 比如,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那么,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这么论,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 再比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就有人打“擦边球”,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许多年,也不向组织报告。这些都是不讲规矩的表现。规矩一旦被突破,离违纪就不远了。 纪律不可能囊括所有的规矩。党内规矩有的是有明文规定,有的没有,但作为一名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应该懂的。没有明文规定的,报还是不报,关键要看党的观念强不强、党性强不强。讲规矩,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检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必须强调的是,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在党内决不允许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