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在酒店内吵架后
女子爬出窗户坠楼身亡
女子家人起诉男子和发生坠楼的酒店
要求共同赔偿150万余元
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2019年6月8日
已有家室的张某(化名)
邀约有夫之妇蔡某从福州来厦门
陪他参加饭局
当晚11点左右
喝了酒的张某带着蔡某
入住厦门某酒店同一个房间
入住后
两人发生激烈争吵
蔡某情绪激动
从12楼房间的窗户处坠楼身亡
蔡某父母及丈夫、儿子认为:
张某对蔡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酒店在蔡某没有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下仍让其入住,且房间内窗户无防护措施。
他们要求张某和酒店
共同赔偿150万余元
那么
法院是怎么判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
当晚隔壁的房客能听到
吵架、骂人以及女人哭泣的声音
由此可见
两人的争吵造成了蔡某的情绪激动
张某完全可以预见
蔡某有可能因为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蔡某爬出窗外做出危险的行为
张某存在明显的过错
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酒店窗户设计并没有存在违法性
其对蔡某没有进行访客登记的行为
与蔡某死亡后果之间
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湖里法院一审判处
张某赔偿蔡某父母、丈夫及儿子30万余元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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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故失联一个多月!最后行踪是去前夫家
“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就突然失联了?”日前,梧州市民杨先生称,他的姐姐从7月14日晚失联至今,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唯一能确定的是,姐姐最后行踪是在前夫家中。
杨先生的姐姐名叫杨永兰,今年32岁,梧州藤县蒙江镇人,经营蔬菜批发生意。
杨永兰最近一次与家人联系,是在7月14日晚7时。当时,杨永兰打电话给母亲,让帮拿快递。当晚10时,杨永兰的手机开始打不通……
据了解,杨永兰于今年1月离婚,两个孩子由前夫陈先生抚养。
7月14日,杨永兰从梧州出发,前往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林村,提前一天到前夫家中陪孩子过生日。
▲失踪女子生活照。家人提供
“7月15日,我们去林村询问,孩子说晚上睡醒过一次,当时就不见妈妈了。”杨先生说,姐姐的手机一直无法打通,但微信还在使用,“偶尔回两句,感觉不是本人”。
杨先生等家人称,杨永兰只有小学文化,容易打错字,所以用微信时习惯发语音。
“失联后,都是用文字回复,我们让对方用语音说话,却不见回应,最近发一些朋友圈消息和图片,把亲友屏蔽了。”
7月17日,杨家人到当地辖区派出所报案,至今没有音讯。
杨永兰失联后,杨家人把目光聚在其前夫陈先生身上,“两人离婚后,关系也未缓和”。
8月20日,陈先生表示,7月14日晚他在外面应酬,并不清楚前妻的动向,“我三更半夜才回到家,进房间睡觉,第二天醒来不见她,然后就送孩子去上学”。
针对此事,玉林警方表示,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