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叫往公安局询问后,妮可回到深圳,在家睡了一天,她觉得非常疲惫。
2019年8月,妮可从这家名为“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离开之后,事情才真正“开始”先是曾经工作的同事一个接一个被拘捕,然后她也被两次叫往公安局问话。
在这个后来被法院定性为“套路贷”犯罪的网络贷款公司中,妮可做了不到一年的文员,和一个多月的电话催收。“我请过律师,他说我属于连同,或者叫参与?太复杂了我也听不懂。”
妮可觉得,领导让自己做什么就做什么,“感觉是一个很正常的公司,该上班上班,也不知道是有问题的一家公司,自己怎么就被卷入(犯罪)了?”
入职“互联网金融公司”一年,公司解散
妮可,1995年生人。高中毕业后,她从老家来到深圳打工。2018年8月,她辞掉了每个月不到4000元收入的旅行社基层文员工作。工资没有涨过,升职没有盼头,妮可考虑换一份工作。
她在招聘网站上留下了姓名和电话。以她的技能,可供选择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当
“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她去面试的时候,她马上答应了。
面试当天,妮可来到深圳南山区的一个创客园内。一幢8层的写字楼,公司位于2层,占据了相当大的一片空间,十几名员工在里面忙碌。
妮可应聘的是办公室文员岗位,人事部门主管告诉她,正式到岗后要做的工作包括文件印发、访客接待、快递收发、以及协助请假、报销、发布招聘信息等。
4500元的月薪比在旅行社要高,做的事情跟以前相差不大,妮可觉得自己能够胜任,“然后就去上班了”。
入职以后的打工生活,朝九晚六,不用加班,但公司看上去欣欣向荣。周围地铁、公交方便,园区工作的白领们进进出出,当时妮可觉得这是一家“正规”企业,毕竟除了“CBD”,还有什么地方比“创客园”更适合出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呢?
一起工作的同事几乎都是90后,他们从全国各地来到深圳打工。老板没什么“架子”,他会在业绩见涨时组织员工聚餐,还会网购水果到办公室给大家分,每个月2-3次的下午茶花样翻新,奶茶、披萨、蛋糕……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妮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变化发生在2019年中旬,公司“经营”似乎出现问题,先是人手越来越缺,主管就让妮可去公司的“催收部门”帮忙提醒APP借款用户贷款即将到期。
7月,妮可来到催收部门,每天早晨登陆公司的后台系统,主管已经把当天需要电话联系的借贷对象分派到每个人的账号下。她需要按照系统里提供的信息,拨通电话,提醒对方贷款即将到期。
但帮忙没有持续多久,当年的7月31日,老板召集员工结算工资,通知公司因经营问题要关门,之后又在8月期间短暂复工并再次解散。所有员工都离开了公司,妮可只能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直到当年的11月,妮可突然从之前的同事口中得知,有一位同事被警察带走了,“说我们是高利贷”。
同事接二连三被拘,公司竟是“套路贷”
事情日渐“失控”,之前的老板、主管、同事接二连三遭到拘捕,妮可也被叫往公安局询问。她从一份判决书文件中才了解到:她所在的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不是“高利贷”这么简单,而是被定性为“套路贷”犯罪。
几年时间,该公司开发了包括“租来用”“时秒贷”“急速贷”“便捷用”“迅易袋”在内的一系列支持用户小额贷款的手机APP,又打出了“低息、无抵押、无手续费、放款快”的广告招揽客户。
面对这样的广告,急于用钱的借款人往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借款。但一旦下载、注册,这些APP便会以贷款需要审核个人资料为由,要求借款人提供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还要求用户授权APP获得手机通讯录。
一次贷款的额度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一期借贷的时间是一周,看似“方便”“划算”“易还”。但其实在放款的时候,这些APP就已从发放的借款中扣除了28%的“担保费”“服务费”。借了1000元,到手只有720元,但7天借款期满后,借款人却需要全额归还1000元。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当前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而套路贷公司打着“服务费”“担保费”的名义收取每周28%的的高昂利息(换算成年利率为1440%),已经明显超过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但“套路贷”公司的“套路”还不止于此。在借款的第7天,也就是还款日当天,公司的催收员就会介入催收。催收部门的具体工作分为“到期催收”和“逾期催收”两种。像妮可这样的“到期催收专员”,会在还款日当天电话提示贷款人欠款即将到期,早上和下午各打一次,提醒客户还款。
妮可每天要打出40-50个这样的电话,“不还就不还,电话挂了就挂了”。
其实,“套路贷”公司并不真正希望用户按时还款,他们在高昂利息之外的另一个“赚钱”秘诀正在于向用户收取高昂的“逾期费”,用户在“还款”“履约”的过程中,“套路贷”公司甚至还会利用平台漏洞,有意造成到期不能还款的假象,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
中道公司即是逾期每日向借款人收取借款金额4%的“逾期费”,如果用户拒绝还款,负责“逾期催收”的工作人员就会接连使出辱骂、电话轰炸、P裸照、P法院传票等招数。
由于事先获得了借款人的通讯录权限,借款人还可能遭到“爆通讯录”威胁。有中道公司借贷APP用户表示,自己的亲友收到“家里人死了”“我叫XX勇,我母亲暴毙死了,请各位XX”的群发短信,最终迫于心理压力还款。2018年9月,“租来用”平台用户徐丽就因无力偿还借款,被催收人员采取“爆通讯录”滋扰亲友、P图律师函等方式催收,最终被单位劝退。
诸如此类的“套路贷”平台层出不穷,一些平台在向借款人放贷之后,还会进一步引导借款人到另外的套路贷平台借款还贷,再逾期,如此重复,使得借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无解困境。
看似“正规”的互联网公司,经营的却是“诈骗”业务。判决书显示,至2019年9月,中道公司负责人及团伙共计诈骗既遂人民币18753592.05元。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查询到大量类似案件,一些案件中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甚至上亿,涉案的工作人员多达数百。
女孩离职两年后被抓,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获悉之前的同事接二连三被拘捕,妮可陷入恐慌之中,不知道自己将面临何种命运。
而另一位在中道公司担任电话催收员的小晴,一审因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小晴之前做过银行信用卡的电话催收,离职后一直在家待业。2018年,有老同事告诉小晴,深圳有个不错的工作机会,“工作内容就和之前一样,打电话催收欠款,公司是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公司。”
小晴为此还专门去深圳看了一次,公司就在南山区某创业园区内,看上去正规,给出的工资也可以(3500元/月加提成),很快她便重操旧业做起了电话催收。
在公司工作的近10个月里,小晴每天从部门主管那里领到贷款者的电话,再拨通过去逐一催收。
2019年父亲中风,小晴辞职回到老家照顾父亲,一直也没找新工作。直到2020年5月,警方找到了她。她的家人十分震惊,无法相信文静、胆小的小晴会因为一份已经辞职快一年的工作被抓。
灰色地带涌动着的“套路贷”业务,催生了大量落入陷阱的借款者,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晴”“妮可”,他们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套路贷公司,又因催收、引流,甚至是提供技术支持而被深深卷入这一“恶产业”之中。
在公司打份工,咋就违法了?
在百度“坐牢吧”里以“套路贷”“催收”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看到26549篇帖子与此有关。有人留言发问,“我想问一下,套路贷被抓的话里面审核放款的财务严重还是催收严重?”有人询问,“套路贷的案子,大家有同类型的吗?你们都判下来了吗?”
百度“坐牢吧”里,有涉及套路贷工作的网友表示自己经过漫长的等待最终判刑,内心已经麻木。
还有人谈到自己亲人的经历,“我老表离职2年都被抓走了,现在30天了还没消息。”有人在讨论中提及自己恐慌的心情,“天天被那些朋友吓的,都不知道到底要关多久。”
事实上,对于套路贷行业中的“螺丝钉”,不论时间过去多久,总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颅顶,审判在到来的路上。
不少涉案人员的家人、女友组建了群聊讨论案件进展,互相慰藉。有妻子写道,“从拘留算起74天了。真的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太难了,
真的。我现在度日如年。”更多群友会将一些网络中的案例分享到群里,然后感慨“我们(家的)不过是上个班,判得比这个还多。”
这也是不少误入套路贷公司的年轻人的真实观感本来单纯是想找份“好工作”,最终被卷入犯罪案件,才发现自己也是被“套路”的一个。
警惕这样的“好工作”
记者浏览多家招聘网站发现,这些网站上都存在一些“来路不明”的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投资信息咨询”“科技公司”的幌子,招聘“金融产品经理12000-20000元/月;运营专员8000-12000元/月;电话客服5000-10000元/月”,实则却是套路贷公司招聘的催收、引流、技术等岗位。
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金融产品专员”,实则为电话催收以及引流等工作。
浙江感恩投资公司涉嫌“套路贷”,涉案金额4亿余元。图为该公司招聘“电话客服”,月薪达到5000-10000元。
这类岗位往往门槛低、收入高,对学历和工作经验几乎不设要求,在北京、深圳、浙江等城市薪资却能达到万元以上。
一些年轻人受高薪广告吸引加入其中,每日做着流程性的工作,却未对工作的合法性提出疑问,直至警察找到他们。
妮可此前请过律师,“律师给我的说法就是,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喊去帮忙,但还是(为套路贷)搭了一把伙,也算是参与了。”
而小晴和家人则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小晴和姐姐不断重复着她们的困惑:
“之前去上班(银行信用卡催收)都没什么事情,我们就没想这么多。”
“现在催收这个职业,是不是就是犯法?”
“我们就是在这家公司任职,按领导的要求做事,为什么要为此买单?”
对此,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律师分析指出,目前“催收员”并未列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即作为单位内设的岗位,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水平评价体系。“这一职业的合法性,要取决于工作的具体内容。”
“套路贷”属于犯罪行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周筱律师分析,“催收”是整个套路贷犯罪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进入“套路贷”公司做“催收员”,即使“催收员”只是打电话通知,而不涉及其他行为,也可能在套路贷犯罪中构成帮助犯。
除有催收的客观行为之外,构成套路贷的帮助犯,还必须当事人对套路贷主观明知。“这里所说的明知,并不是要求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有精准的认识,而是一种对该行为的非法性有大体的认知即可。即使自称主观不明知,法官也会根据正常人的心态,从常理来判定当事人是否主观明知。”
《意见》中提及,“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同案人、被害人的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曾因“套路贷”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查处等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认定。
在民间借贷中从事催收工作,涉及刑事法律风险很大。周筱律师建议年轻人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要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如果一份工作不设任何门槛,薪酬又比自己此前从事的正常工作高出一大截,那就要对该工作的合法性打上问号。
一旦发现自己所做的工作非法,不管薪酬多高,都应当尽快退出,并到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即便以后追究刑事责任,也通常可以免于处罚。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最高检专家库专家余刚提醒90后、95后,在利益面前要擦亮眼睛,不要为了小钱小利去做违法的事情。对于公司或上级交付的工作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判断,经常关注社会新闻,对于网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保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