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聊犯罪团伙的“引流”推手,是一名19岁女生。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间,某女子学院在校生凌霖伙同好友诗诗组建网络聊天群,编辑色情诱惑性文字,吸引他人添加裸聊犯罪团伙分子的聊天软件号码,导致多人被敲诈勒索,凌霖从中获利10余万元。
3月3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霖等人提起公诉。
青浦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12月底的一个夜晚,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小魏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聊天软件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人民币3500元。原来小魏在微博上看到一名头像是美女、名为“蜜桃酱”的博主发布了有“互看”字眼的信息,他十分心动,私信对方并添加了对方指定的聊天软件,通过该聊天软件与对方裸聊后被敲诈勒索。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很快,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到案,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案件幕后的推手竟是一所女子学院的一名19岁的在校学生。
凌霖在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2019年10月起,她在网上接受裸聊犯罪团伙的“任务”,去各大平台“引流”,犯罪团伙告诉她,每成功引流一人就付给她2元“报酬”,凌霖于是流连于各大平台进行操作。
不久后凌霖觉得“效率”不高,便伙同自己朋友诗诗一起建了一个聊天群,并在百度贴吧内拉拢了吴冬等想找工作赚钱的人,在群里发布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聊天软件号码,吴冬等人进行申领,随后分散到各大平台,伪装成女性发布一些如“阿姨想找弟弟”“小姐姐真的找不到男孩子吗”之类的文字,引诱一些意志力淡薄的人来添加。但这些聊天软件号码实际由犯罪团伙提供,添加后就会被该团伙诱导进行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会被偷偷录下视频,继而该团伙就以此敲诈被害人,威胁说要让被害人声名狼藉,让他“被学校/公司开除”,受害人不得不“破财免灾”。
凌霖建群后就不用再忙于“引流”,而是开始了群内成员的管理工作,她告诉群成员:每使一人添加上聊天软件号码,就能获得1.1至1.7元的“报酬”。聊天群日益壮大,最多时竟有近百人。吴冬等人不是没有怀疑过这到底是个什么工作,他们甚至还有人为了“冲业绩”,去开通小号自行添加这些聊天软件号码,但加上后却被发来的内容吓了一跳,由此意识到这是在违法犯罪,然而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关系,此后还是继续“引流”。
截至案发,凌霖已非法获利10万余元,而群内吴冬等人也从凌霖处非法获利数万元不等,仅吴冬一人就为该裸聊犯罪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各省市。
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凌霖等人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3月2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霖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