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话题为#要求室内不抽烟反被泼不明液体#的内容在网上引起关注。视频内容显示,拍摄视频的女子在成都某火锅店内,因室内能否抽烟问题与邻桌发生言语争执,争执中被对方泼洒了不明液体。
3月30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拍摄视频的肖女士,她表示双方发生争执后,警方介入调查处理,但警方表示“双方都有错”,应该互相道歉,她对此不能接受。成都市公安局西安路派出所回应表示,目前已介入案件的调查,尚无信息可以对外通报。
▲3月30日,肖女士在微博上传视频,称其在火锅店用餐时因制止邻桌男子吸烟被对方泼洒了不明液体。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3月29日晚,肖女士与四位朋友在成都宽窄巷子附近一家火锅店就餐。其间,几名与之相隔一块玻璃隔板的邻桌男子开始抽烟,肖某考虑到自身身体原因,遂与抽烟男子进行沟通,“可不可以不抽烟?”对方随即把烟掐了。
肖女士说,大约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对方再次抽烟。肖女士及其朋友与对方再次进行沟通,不料对方言辞激烈并表示“公共场合怎么了”、“估计你们女孩是怕怀不上孩子吧”、“你有什么权利”。根据肖女士拍摄的视频,当肖女士与朋友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时,涉事抽烟男子表示“我不懂法”,且随即向肖女士一桌泼了一杯不明液体。
肖女士一行人报了警,并将相关视频交予警察查看。据肖女士描述,经过警察调解,对方表示愿意赔偿衣物干洗费,且要求删除相关视频。肖女士一行希望得到对方的道歉,警察表示“双方都有错”,没有办法要求对方进行道歉,双方应该互相道歉。
肖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觉得这个处理结果“不公平”,遂没有接受调解,与朋友离开了派出所。
上游新闻查询到,涉事火锅店位于成都市西安路附近。3月30日下午,该店员工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此事确系发生在该店,同时回忆说当天人手比较少且事件发生得比较快,所以没有注意到事件发生的经过,“当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与肖女士一桌进行沟通可以为她们换桌服务,但他们拒绝了换桌。”店方人员证实,该店此前对吸烟并未作明确规定,但3月30日下午店内已经张贴了文字提醒:“店内禁止吸烟”。
记者注意到,根据《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关条文,“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同时“公民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职责”。
3月30日下午,成都市西安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回应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因吸烟产生的相关警情,但目前没有更多信息可以提供,采访需要联系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