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男子酒吧搭讪刺死女大学生”案在山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15日12时,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二审未当庭宣判。
据悉,此次二审开庭地点为太原市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被害人张姝姝的一位亲属称,听参与旁听的张姝姝的父母说,庭上检方与辩方“辩论得挺激烈的”,“说是要等合议庭开会讨论,要等一段时间宣判。”记者致电张姝姝母亲电话,未能接通。
据红星新闻4月1日报道,2020年4月14日晚,因多次搭讪、调戏被拒,男子李某锋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猛地刺向在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张姝姝。当晚张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锋被警方抓获。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锋供述称“拿刀本意是吓唬”,其辩护人亦提出“属酒后激情杀人”、“疑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系投案自首”等多条辩护意见,但均未被法院采纳。一审宣判后,李某锋一方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书亦显示,李某锋此次作案系缓刑考验期内再次作案。2017年4月8日,李某锋因吸毒被清徐县东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满18岁不予执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锋因在饭店吃饭与人发生争执,持饭店菜刀砍伤被害人脸部,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且在缓刑期内,李某锋还曾与人打架斗殴。
2021年4月2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晋阳剑”发布消息称,太原市委政法委已于4月1日牵头组建核查组,4月2日进驻清徐,对“山西一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舆情所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4月14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核查组仍在核查,待有结果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