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日),济南“市中头条”微信公号通报对2名拒服兵役人员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崔航沅、关朝文2名拒服兵役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崔航沅,男,身份证号:370687199**********,现居住于山东省海阳市行村镇,原济南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环工2班一本在校生。2019年9月应征入伍。入伍后,其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种种理由拒服兵役。在兵役机关、部队和其亲属反复教育的情况下,其拒服兵役态度坚决,部队对其作除名处理。
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区征兵工作正常秩序,为切实维护兵役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对适龄应征青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由户籍地乡镇对其进行不少于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二)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协调相关部门,三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协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录用其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在其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由济南大学对其进行勒令退学处理,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
(六)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协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3年内不得为其办理经商手续;
(七)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协同当地民政、住建部门不得将其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八)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30692元的2倍予以经济处罚61384元;
(九)函告其户籍地人武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济南大学将其拒服兵役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列入大学生征兵宣传反面教材。
原对拒服兵役人员崔航沅处理决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关朝文,男,身份证号:610113200*********,现居住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济南技师管理学院中职毕业生。2020年9月应征入伍。到部队后,其多次以各种理由拒服兵役。征兵工作人员及其家人多次前往部队做其教育引导工作,但其拒服兵役态度坚决。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对其作除名处理。
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区征兵工作正常秩序,为切实维护兵役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对适龄应征青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由泺源街道对其进行不少于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二)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不得录用其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在其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学手续;
(六)3年内不得办理经商手续;
(七)不得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八)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35848元的2倍予以经济处罚71696元;
(九)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加强对拒服兵役人员的联合惩戒,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征兵、依法服役的正确导向,对切实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市中区依法征集送入部队兵员中,凡出现拒服兵役人员,一律严肃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