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集团(G7)的财长周日在伦敦同意具里程碑意义的税务协议,旨在使苹果(Apple)、微软(Microsoft)、谷歌(Google)和脸书(Google)等大科技巨擘缴纳更多税款。 这项协议有两大「支柱」:要求企业在拥有庞大销售利润的市场,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即使在该地的组织规模很小;同时设置前所未见的全球企业最低税率15%。 然而,根据G7财长公报,支柱之一指明适用于「利润率超过10%的最大最会赚钱的跨国企业」,这有可能将全球电商巨擘亚马逊(Amazon)排除在外。 亚马逊市值高达1.6兆美元,2020年销售额为3860亿美元,但它在卢森堡的一家子公司,2020年有来自欧洲各地440亿欧元的销售收入,却一毛公司税也没缴。对争取改革全球税制的政坛人士来说,亚马逊因此成为头号目标之一。 但亚马逊2020年的利润率才6.3%。该公司经营在线零售业务的利润率极低,部分原因是投注大量资金于再投资,部分原因是为了抢夺市占。 谢菲尔德大学会计学客座教授Richard Murphy认为,10%的利润率门槛「不妥当」,因为不同公司有不同的商业模式,而且各国现行申报利润率的方法,「很容易钻漏洞」,除非能正确掌握细节,否则课税的期待会落空。 G7的协议是为了稍后范围更大的20国集团(G20)的协商。鼓吹最低税负的活动人士表示,希望稍后的谈判能包括「区隔」(segment)的设计,意味企业就获利的部分分别纳税。 例如,亚马逊在英国等国家,就其利润丰厚的云端服务平台部门AWS缴税。根据公平税收基金会(Fair Tax Foundation)的数据,AWA在2020年的利润率是30%。 消息人士说,除非有严格规范,否则一些企业可能调整营运,用亏损单位抵消利润,确保利润率维持在10%的门槛以下。 公平税收基金会首席执行官Paul Monaghan说,「根据公报,没能网住亚马逊。如果另有细节显示亚马逊跑不掉就太好了,但目前没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