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6日国会暴动时,击毙闯入国会的女子巴比特(Ashli Babbitt)的国会警察,经几个月的调查,确定系合法开枪,不必受到处分,检方也决定不予起诉。 国会警察局23日宣布,该警员对正要爬进议长厅的巴比特开枪,是合法行为,也未违背警察局的政策;国会警察局强调,这是访问了多名目击者,也反复观看了相关录像片、检验了当时无线电通话后的结论。 出于安全顾虑,检警都不公布开枪员警姓名。他的律师夏梅尔(Mark Schamel)说,该员警收到「许多可信的死亡威胁」和其他「恐怖的威胁」,不敢住在原来的家,已搬到他处。 美联社也基于同样的顾虑,在报导中不提这位警察的姓名。 35岁的巴比,来自加州,她是从空军退伍,参加当日活动时,未携带武器,事发当时,和其他暴徒从被打破的玻璃门,闯进众院外面的议长厅。 检方调查发现,当时,国会警察正在疏散在里面开会的国会议员,为了挡住即将闯入的暴徒,用桌椅等堵住玻璃门,暴徒不断想冲进去,就用旗杆、头盔等打玻璃打碎;此时,巴比特正从已被打破的一角爬进去,那名警察用自己的配枪朝她开了一枪,打中她的肩膀。 国会警察局专业责任办公室研判所有细节和相关法规后,结论说该员警的「(开枪)行为是合法的,也是国会警察局政策所准许的,」因此,不必受到内部的惩戒。 警方指出,警员唯一可以使用致命武力的情况是,在理性考虑后相信,要保护人命,只能这么做。此处人命指警察本身的生命,或「面临即刻重伤危险」的他人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