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扶余市法院的两起案件引发关注。两起案件,同一主审法官,被告人均犯贪污罪,一人因338元被判一年、缓刑一年半,另一人因2.7万元却免予刑事处罚。
338元被判1年,2.7万却免予处罚
2006年3月,吉林省扶余县人民法院认定刘世德侵占公款338.2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刘世德被判刑后,从2007年开始持续不断地举报孙玉民贪污。2014年检察机关查实孙玉民、乔某奎、王某民三人贪污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6万元,以及其他费用等合计117538.99元。
2016年,经扶余市(2013年扶余县撤县设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孙玉民等人贪污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6万元,其中孙玉民分得2.7万元。但给予其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扶余县撤县设市,扶余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扶余市人民法院。实际上,扶余县人民法院和扶余市人民法院是同一个单位。两个案子的主审法官都是武宏伟。
刘世德的判决书上,法官武宏伟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三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而孙玉民的判决书,法官援引《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质疑法官判决不公,当事人怒晒“明白费”
2021年8月12日,刘世德向大白新闻提供了当年向扶余县检察院、扶余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送去的“明白费”清单。清单上显示,扶余市人民法院法官武宏伟收取刘世德明白费5000元。
“得知孙玉民被判定罪免刑,哥哥认为裁判不公。”刘世德的妹妹刘士文表示,哥哥刘世德和嫂子两个人曾经一起向武宏伟送去“明白费”。
扶余市法院武宏伟否认裁判过孙玉民案
2015年12月28日,刘士文代表刘世德去找主审法官武宏伟讨说法,质疑为何338元判刑一年,2.7万元定罪免刑?武宏伟建议刘士文找检察院抗诉,而刘士文当即向武宏伟讨要当时送的5000元“明白费”。刘士文提供的三段录音和文字记录显示,被认为是在武宏伟办公室内,录音中被刘士文认为是武宏伟的法官称“还房贷手头紧”,先给刘士文退款3500元,余款以后再说。
8月18日,大白新闻拨通了法官武宏伟的电话,在电话中,他否认自己裁判过孙玉民的案子。而对于刘世德曾向其送“明白费”一事,武宏伟并未正面回应。
被刘世德称之为“明白费”的清单上,除了法官武宏伟以外,还涉及扶余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刘世德和刘士文提供的与扶余市检察院某检察官签署的“协议书”曾涉及对部分扣押而未上报的现金,以及两笔送给检察官的“明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