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新规1日生效,内容要求核动力船舶等5类外国船舰进入领海须向中方报告。美国五角大厦表示,美方将坚守立场,在国际法允许的海空域继续自由航行。 中共人大常务委员会4月通过「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法,新规要求潜水器、核动力船舶等5类外国船舰要通过中国「领海」之前,应向中方报告船名、呼号、目前位置、目的地和载运货品等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领海不只包括本土沿岸海域,还包括中国在东海和南海声称拥有主权的岛礁及台湾周围12海里海域。中国内外的观察家皆认为,新法是北京试图对争议海域进一步声索主权的行动。 中国海事局1日发布的法律生效公告表示,新法有助管理海上交通行为。中国海事局在8月27日发布的消息则首度表明,将依据中国法规「整治」违法船舶,据信也包括军船。 美国国防部发言人萨波(John Supple)接受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访问时表示:「美国维持坚定立场,任何国家海岸法规不得侵犯所有国家在符合国际法下享有的航行和飞航权。」 萨波还说:「包括在南海,不合法且广泛的海权主张对海洋自由构成严重威胁,包括航行和飞越自由、贸易自由、合法商业活动无阻,以及南海和其他沿海国家的权利和利益。」 根据中国批准且美国承认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规范,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他国领海的权利。美国重申,单方面实施任何预先通报要求违背国际法。 针对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新法是否可能影响美国海军在区域的行动,五角大厦另一位发言人梅纳斯(Martin Meiners)表示:「美国将继续在国际法允许的任何地方飞行、航行和行动。」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Ned Price)1日也在例行记者会中说,美国坚定认为所有国家,不论大小,都应在领海权上遵循一套全球通用规则。 普莱斯还强调,美国从不避讳对相关事情提出抗议,很多时候也联合盟友对抗中国非法过度海权主张,「我们会持续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