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8起行贿典型案例,其中2起的行贿对象为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行贿人包括陈三新的侄子陈曦。
这2起案件为——
长沙市社会人员陈曦行贿案。2010年至2016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曦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安排下属办理等方式,为陈曦在承揽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获得项目用地、开办驾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为求得和感谢陈三新的帮助,陈曦以送现金、车辆、贵重物品,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方式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此外,2010年至2016年,陈曦还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三千余万元的问题。
陈三新受审
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新平单位行贿案。2004年至2013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新平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在承揽矿业权评估业务、办理探矿权证、申办地质勘查资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3年,为求得和感谢陈三新的帮助,陈新平多次使用公司资金,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
上述2起案件中的行贿金额达600余万元,占了陈三新受贿总额(922万余元)的约三分之二。
公开资料显示,陈三新出生于1957年11月,湖南永州人,长期在湖南省地质局、地矿厅、国土资源厅工作,2006年8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厅长。2010年1月,他转任湘潭市委书记,2016年3月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
2018年5月,陈三新接受调查,8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陈三新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通过直接给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谋取巨额利益;
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矿产评估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三新落马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其“提篮子”问题(湖南方言,形容“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为鉴,召开了警示教育会。会上透露,陈三新在“提篮子”时,有所谓的“原则”与“高招”:认为靠得住、不会出卖自己的人送的钱物,自己才收;把收受的钱财存入他人账户代管;收受他人所送车辆并登记在他人名下……
2018年12月,陈三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妻子、女儿也参与其中,被另案处理。向陈三新行贿的人员同样受到法律惩处——
2019年11月,陈曦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
2019年1月,陈新平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除上述2起案件外,湖南此次通报的另外6起典型案例涉及娄底市委原书记李荐国,岳阳市原市长刘和生,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王华平,永州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颜海林,永州市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金彪,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原处长周松柏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