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己也糊涂了。这10年刑罚,不知道是重了,还是轻了?”22年后,当王芳因杀害丈夫获刑,她的亲属王丽陷入了疑惑。
1998年7月28日晚,在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白家沟乡,18岁的王芳用一根六棱钢钎砸死了自己的丈夫白某。当时,她已怀孕5个多月。
起诉书显示,包括王芳家人在内的13名同村居民证明,白某在生前有数次家暴行为。王芳甚至在结婚那年被打到流产。
该案起诉书。图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杀人后,王芳一路逃到西安,致使腹中胎儿再次流产。她隐姓埋名,在西安、成都、重庆打工谋生,直到去年4月14日自首。
王丽告诉九派新闻,去年底,山西省忻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芳10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家属并未上诉。之所以不上诉,是因为他们拿不准王芳被判十年是否罚当其罪。
王芳父亲王大伟说,直到亲眼见着女婿当他的面打女儿,才知晓她婚后的苦楚。随着对类似案例的深入了解,他心中始终放不下那个疑问:女儿的行为,会不会构成正当防卫?
【1】用钢钎杀死丈夫
多年之后,王芳的父亲告诉九派新闻,和女儿最后分别时,她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绝望。
那天是1998年的7月28日。夏天的夜晚。时间总是分外漫长,人心浮躁,难以入睡。矛盾一触即发。
王芳和白某因为琐事发生冲突,白某再次打了她。当时她已怀孕五个多月,然而,丈夫的暴行没有停止的迹象。
起诉书显示,1998年的某天晚上,白某再次打了王芳。被打后,她感到腹中胎动剧烈,眼见白某随手拿起顶门用的六棱钢钎,朝自己打过来,出于对腹中胎儿的保护,在他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她突然发力夺过钢钎。白某被绊倒在床上。
该案起诉书。图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王大伟说,王芳知道白某爬起来还会继续打她。出于恐惧、害怕和对生活现状的绝望,她用手中钢钎朝白某的头部猛砸下去。直至白某不再动弹。
次日凌晨,她收拾好自己的衣物,带上家里的现金,锁好家门,去和父亲告别。
王大伟回忆,女儿将自己的衣物交给他,然后坦白,自己杀了丈夫白某。
经鉴定,被害人白某系钝性刺戳而致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15岁自由恋爱结婚
1995年3月,年仅15岁的王芳,在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白家沟乡的一个小山村,与丈夫白某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亲属都表示,王芳和白某是自由恋爱。
“她在初中辍学之后就没读书,也不出去打工,就在家里干农活。”
亲属王丽说,白某脾气很不好,为人十分霸道,“村子里的人都不敢惹他。”
王丽认为,小女生年纪轻,没多少经验,“她那时候可能觉得,白某那种人很‘厉害’,认识一段时间之后就要嫁给他。”
王芳的父亲对这桩婚事非常反对。父亲告诉九派新闻,当时的村子里有不少年纪轻轻就结婚的女孩,但像她这么小的新娘并不常见。
婚后,王芳和白某居住在保德县白家沟乡的大山里。她平时难得回来,和家人的交流越来越少。
“她爸当时就不同意,为这个婚事,两人闹过很多不愉快”。王丽推测,王芳从小就是“什么都自己扛”的性格,婚后即便多次被丈夫家暴,她也从未向家里人诉苦。
王大伟说,自己在王芳三四岁的时候和妻子离婚,自己一个人把孩子养大。平时他不怎么了解女儿的家事,作为父亲,也不好开口问她。因此,对于白某家暴的行为,村子里的其他人比王芳娘家人知道的更早。
【3】被年长十几岁的丈夫家暴
凶案发生之前,王芳曾多次受到丈夫殴打。
王大伟回忆,丈夫以杀了她家三口人相威胁,使得她既不敢逃跑,也不敢报警。
据起诉书,家暴是从婚后两个多月开始的。因为生活琐事或者心情不好,白某不定期地殴打她。从巴掌扇,到拳打脚踢。结婚那年她怀孕,被打到流产。
据王芳的供述,她的忍让不仅没有换来丈夫的心软,还让白某某脾气更加暴躁。他开始用烟头烫、用农用三轮车废弃皮带抽、用钳子夹她的身体。
后来,他时常拿起手边物件随手就打,甚至在父亲王大伟面前打她。
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村民时常能听到白某家中传来的喊叫和争吵声。起诉书显示,案发后,包括王芳家人在内的13名同村居民的证言,可以证明白某在生前有数次家暴行为。
王大伟说,他最终知道了白某家暴的行为,因为那一次,白某当着他的面,旁若无人一般殴打王芳。
可能是畏惧,可能是无奈,他没有能够阻止白某的行为。此后,白某越发肆无忌惮,以一家三口的性命相威胁,使她不敢逃跑,也不敢报警。
在各方的沉默和忍让之下,悲剧暗自酝酿。
【4】逃亡途中再次流产
杀人后,王芳隐姓埋名22年。
她忍着腹痛离开保德县,一路逃到西安,致使腹中胎儿再次流产。她先后在西安、成都、重庆,靠打工谋生,一路逃亡。
2020年4月14日16时20分许,她在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西高速收费站广场向保德县公安局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22年的逃亡生涯里,她没有回家,也没有试图联系过家人。王丽在接受采访时不禁感叹,“这么多年,她一个人在外面,能过什么生活呢?也就是四处打零工,干一些杂活。我想,自首可能是因为她再也不想过那种生活了。”
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达了本案起诉书。
检方认为,被告人因长期遭受严重家庭暴力,在被其丈夫用六棱钢钎殴打时,为保护腹中胎儿开始反抗,趁白某不备时抢夺钢钎,并击打白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系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三部分第20条,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最终,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芳有期徒刑10年。她的家属和白某家属出席了庭审。
王丽告诉九派新闻,她时常会想起庭审的一个小插曲。
一开始,白某家属对10年刑期很不理解,觉得判太少了。旁观庭审过程中,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解释下,他们又觉得10年能够接受。“最后他们好像都觉得,在这个案子里,10年已经是很重的处罚了。”
王丽听说,在监狱里,有人给王芳普法,教她知识,每天还能睡个安稳觉,“十年过后,她就要50多岁了。我有时候想想,她的前半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受苦。”
【5】“去哪找对她有利的证据呢?”
对于判决结果,王芳的家属不知应以何种情绪面对。
王芳的代理律师曾当庭表示,即便不考虑正当防卫,在十年以下的刑期内裁定刑罚是比较合理的。
他表示,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王芳存在自首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有几天上诉期,我们纠结了好久。在那几天里,我看了很多家暴反杀的案子,有些认定为家暴情节和正当防卫,最后只判了三五年。”王丽说,他们最终没有上诉。
“如果要认定正当防卫,我们去哪找对她有利的证据呢?事情过去了22年,连她身上家暴时留下的烟头坑,都有人说,可能是之后她自己给烫的。”王丽说,除了死亡鉴定意见、王芳的供词和几个证人证言,可以证明白某存在家暴情节。他们拿不出其他有利证据。
家属申诉的想法在来回摇摆,“再提起申诉,被接受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她自己也可能认了,觉得没必要折腾。”
村子里的人都劝他们家知足,“毕竟是杀了人,十年总比无期徒刑和死刑要好。”王丽说。
目前,王芳已在忻州市监狱服刑。由于疫情管控,自归案以来,家人目前还没有见到她。时不时地,她会从监狱里打亲情电话过来。
她曾经在电话中告诉王丽,监狱的生活比在外逃亡的日子,要稍微好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