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四川彭州的“岳父将女婿全家灭门改判死缓”一案将于12月31日在四川绵阳监狱再审宣判。12月30日,南都记者从被害人近亲属处获悉,三名逝者的安葬事宜陷入了僵局,由于缺乏被害人妻子或在世血亲的配合,逝者骨灰无法进入公墓安葬,只能寄存在殡仪馆。
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区内,约60岁的男子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某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2019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裁判文书显示,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此后,三名死者的近亲属对二审庭审及判决结果均未及时告知、且谅解意见由被告之女张某出具等方面均提出质疑,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开庭,庭审历时6个小时。庭审焦点集中在被害人有无过错,凶手的自首情节是否成立,张志军女儿张某出具的谅解书是否应该采纳,张志军系预谋杀人还是激情犯罪,以及二审的量刑是否得当。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显示,12月31日上午,在四川绵阳监狱对张志军故意杀人罪一案再审宣判。12月30日,被害人邹某的表姐杨女士向南都记者介绍三人无法安葬的原因。她表示,邹某与妻子有一个4岁多的女儿,如今是三名被害人唯一在世的直系血亲,
而作为母亲的张某是她现在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因为邹某、张某法定婚姻关系存续和邹某遗孤女儿的存在,所以除非张某愿意配合,自己或者代替孩子给我们家属出具相关材料,
否则无法由我们被害人的近亲属办理安葬事宜。”杨女士表示,多次致电张某未获回应,也无从得知邹某4岁女儿的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