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最高法院10日裁决,哈佛大学有权拒绝支付前化学系系主任利伯(Charles Lieber)的法律诉讼费;利伯因隐藏他和中国的关系,遭联邦政府起诉罪名成立。 去年12月,麻州联邦陪审团判决利伯逃税、伪造文书、未能呈报有中国银行帐户等罪名确立。 联邦检察官指控他隐匿与中国「千人计划」的关系,暗中帮中国政府招募科技人才,间接盗取智能财产,中国武汉理工大学每月支付他5万元等收入,也隐匿未报。 2020年10月,他对哈佛提告,因为哈佛拒绝出钱帮他打官司;依校规,哈佛有义务帮教职员出庭辩护,但要视情况而定。但哈佛以利伯出庭辩护事项「超出教学范围」为由,拒绝支付诉讼费。 高等法院法官在哈佛立场,裁定哈佛不必替利伯出钱打官司,利伯上诉到最高法院,10日败诉;败诉理由之一是麻州法律本就规定,非营利机构「可以、但不一定要」替员工负担诉讼费。 麻州最高法院表示,哈佛本身有权裁量是否就某些补偿案件给予补偿,李柏也无法证明哈佛拒不支付其诉讼费违反公共政策。 波士顿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12月21日裁定,利伯两项说谎、两项伪造纳税申报表,及两项未申报外国财务,共六项遭控罪名,全部成立。 利伯曾任哈佛大学化学系主任,参与「千人计划」,于2012年至2015担任中国武汉理工大学「战略科学家」三年。三年期间,该大学每月支付利伯5万元薪酬、每年生活费15万元及150万元赠款,工作是在该大学创建研究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