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州检察长佛格森(Bob Ferguson)24日向华州金恩郡高等法院(King County Superior Court)递状控告科技巨擘谷歌(Google),指控谷歌持续秘密搜集消费者定位数据,即使所在位置的追踪功能已经关闭,也逃不掉。佛格森指出,谷歌作为名显触犯华盛顿州消费者保护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要求法院下达永久禁止令(permanent injunction),并对谷歌每次违规处以最高7500元罚金。 佛格森在诉状中对法院指出,谷歌将秘密搜集的消费者定位数据,用来谋利。他指出,谷歌使用「具有欺瞒且不公平」的手段,长期追踪消费者行踪,消费者如果希望防止个人行踪被谷歌搜集,几乎办不到。 佛格森指出,定位数据(location data)对消费者而言具有高度私密性,这些消息足以透露民众日常生活当中最重要细节,「谷歌不让消费者得以选择是否允许谷歌追踪事涉敏感的定位数据且用以谋利」。 他向法院指出,即使消费者对谷歌明确表达不希望行踪遭到搜集,谷歌还是继续追踪消费者的位置,「这种作法不但不诚实,还是非法的」。 诉状中写道,至少从2014年起,谷歌便在搜集定位数据一事欺瞒消费者,让消费者以为个人隐私可以获得保护,但在现实环境中,消费者根本无法避免遭到谷歌搜集数据、保存数据并且将定位数据用来谋利。 佛格森办公室在新闻稿中指出,谷歌在2020年里,广告收益高达1500亿元,消费者定位数据则是让谷歌用来赚钱的工具。广告商可以根据谷歌的定位数据,锁定目标族群投播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