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二年级的十多名学生因在课堂上做不雅手势,被老师罚扎马步,还被老师拿棍子抽打。事后,涉事教师被开除。但记者深入采访发现,涉事班级共有47名家长,其中有44人都对涉事老师进行挽留,希望她能重回学校岗位。(据5月23日广东台今日关注)
据网络上家长爆料的视频显示,这位老师的确是对孩子进行了体罚。有家长称,孩子在学校扎马步将近一小时左右,扎不好就要挨打,孩子的腿上的确也有青紫的痕迹。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都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021年3月1日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划定了教育惩戒的红线,而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都明确属于严令禁止的行为。所以,该教师的行为已经明确触犯了相关法律,逾越了规则底线,学校按规定对其处理,也是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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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出现了全班47名家长里有44名家长联名挽留的状况,说明这位老师的口碑还是不错的。在事发之际,也有家长表示,这名老师平时对孩子也比较严格,可见,有很多家长也是认可这种比较严格的管教方式的。
而且,据校方回应,老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个别学生在课堂上做了不雅的动作,对其他同学形成了不良示范,也影响了班级的风气。都说“半大小子,气死老子”,虽然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能有疏失怠慢,但有时候孩子顽劣起来,也的确是让人很头疼的。有这么多家长挽留老师,是不是也说明,虽然教师不应该一时情绪上头,就对孩子“动手”,但在家长眼中,这个程度的惩戒也是“情有可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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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话的孩子老师能不能打,一直都是教育职业持续探讨和争论的话题。严格按规定来说,体罚学生是绝对不行的,身为老师应该有基本的红线意识,不能做的事就坚决不要做。但是,中国的教育传统中,一直都有训诫,惩戒的内容,影视剧中也常出现私塾先生打学生手心的画面,也被视为是“严师出高徒”的必要手段。倒回去三十年,还经常有家长对老师说,孩子交给您,该打就打,该罚就罚。
直到现在,每次一有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出现,评论区总会有各种争论,有人认为规矩就是规矩,老师动手就是不对;也有家长对于老师体罚有一定的容忍度,尤其是那些平时教学认真,对孩子的学习成绩、道德品质真的有帮助的老师,家长会认为他们也是出于对孩子好,才在管教上一时失了分寸。还有家长会觉得,老师一时犯错,虽然对孩子有伤害,但是如果一个负责任的老师中途被换,对整个班级会有影响。所以,从家长的态度和意见,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出老师平时的工作能力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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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应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如果学生及其家长不服,也可以向学校提起申诉。那么相应地,如果多数家长都认为对老师的处罚太重了,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个听证和申诉的渠道呢?希望学校和教育部门酌情考量。
任何教师都不得打着“教育惩戒”的旗号,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合理合法地实施教育惩戒,也需要更理性的环境,更规范的流程。教育惩戒权究竟该怎么用,体罚和惩戒的边界如何更清晰,怎样才能让老师的管教更有威严,更被信任,需要全社会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对孩子各个方面的教育成长,既不过度压制,也不过于放纵,以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