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深圳数百政府雇员将转劳务派遣 官方回应
南都讯 深圳市福田区雇员合同到期后将转为劳务派遣,深圳雇员制改革将以此形式突破?最近流传的两份福田区文件令福田区雇员不安。昨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未否认这份文件,但称并未改革现有的深圳雇员制度,只是雇员合同到期后的正常安排。深圳市人社局则表示,雇员制度改革方案还在研究中。 会议纪要:雇员合同到期转为劳务派遣 近日,一份福田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福田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文件,引起福田区数百名雇员的不安。文件透露,合同到期的雇员将转为劳务派遣,也令敏感的深圳雇员改革又一次站上焦点口。 这份福田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称,原则同意合同到期的专业技术类雇员按“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可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雇员合同,也可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合同到期的辅助管理类和工勤类雇员不再续签雇员,人员可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继续使用,相应的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施办法》则规定,劳务派遣岗位类别由原来的6个类别调整为4个类别,只设定劳务派遣各级岗位个人年度经费的最高限额(指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全年劳务费用的最高额度)。同时规定,劳务派遣核定总岗位数20个,含20个以上的单位实行减员增效措施,6月底前完成减员5%的比例。 “这两份文件的关联是,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了雇员到期后转为劳务派遣,而《实施办法》规定了劳务派遣的工资和数量。”在福田区雇员代表看来,这两份文件确定雇员未来职业走向。 算账:转为劳务派遣实际待遇缩水 “转为劳务派遣后,雇员的实际收入将远远低于现行财政拨款标准。”在福田区工作了8年的的雇员陈小姐算了笔账:按新的文件规定,辅助类雇员的工资(文件称“岗位个人年度经费限额”)最高定为10.5万。但其中还包含了本应由单位支出的公积金与社保费用,而且雇员还得承担每月支付给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几百元。这意味着雇员实际到手的收入约为“个人年度经费限额”的60%,社保扣了20%,公积金了扣20%。 按现行雇员工资,高级是11480元,中级是8620元,初级是5770元,辅助类是5430元,工勤类是4370元。按新规定,高级套用的是20万元级别,中级则是15万元,初级及辅助工勤类则是10.5万元,而这些级别还是最高限额,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拿这样高。“以前一年到手能有12万元,以后转为劳务派遣,肯定少很多。”陈小姐说。 李小姐是辅助类雇员,若按新规定,李小姐定额是一年10.5万元,但以前实际到手近11万元。“这些政策制定都是偷偷进行,感觉被单位踢走了。”李小姐说,以前还有年休假15天,和单位签合同还有绩效奖,计生奖什么的,劳务派遣则什么都没有,“以前体检都不用出钱,以后也要自己出钱,还有每个月300多元的伙食补助也没有了,年休假、探亲假也会缩水。” 回顾:当年考雇员也是百余人录一人 “按劳动法规定,合同签订满10年的,就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福田区有一些快到10年的雇员合同到期后,单位已经没再和他们签订合同,还不知下一步如何处理?”陈小姐说,“现在雇员们都在焦急等待,看怎么改。” “雇员以前也是考试、面试被政府招进来,当时100多人招考就录取一人,竞争也挺激烈。”陈小姐说,自己是技术类雇员,遇到单位事多的时候经常加班,还没有加班费,而公务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加班费,干的活却不比公务员少,“遇到捐款,雇员还要求和公务员捐款一样多,一次就捐五六百元。” “这些年已经有一些看不到希望的雇员走了,这次的新政策都是偷偷进行,雇员都不知道,有的雇员工作快9年,合同到期后就不再续签,等区里安排。”雇员李小姐说。 雇员意见 不能未经雇员同意偷偷转为派遣 “福田区政府不能未经辅助性雇员、工勤类雇员同意,擅自偷偷将其转变成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福田区雇员代表认为,福田区政府未与辅助性雇员、工勤类雇员协商,将其身份自动转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不属福田政府下属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即便劳务派遣公司下属福田区政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前,福田区政府多次对外宣称劳务派遣人员和政府雇员是不同性质的,不能合并。如今又将辅助性和工勤类雇员转变成劳务派遣人员,这又作何解释?”有雇员代表认为,福田区政府未征求过任何雇员的意见,悄悄下达行政命令将辅助性和工勤类雇员“一刀切”为劳务派遣人员,“如此闭门造车方式的方案实在让雇员难以接受”。 福田区雇员中还有符合签订无固定合同条件者,如今福田政府不愿续签无固定合同,准备把雇员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如此打擦边球,令众多雇员心寒。”福田区雇员代表认为,公平合理、实操可行的改革方案需众多雇员的参与。 官方回应 市人社局:雇员制改革方案未最终确定 昨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没有否认文件的内容,但表示没有对深圳雇员制度进行改革。对为何将合同到期雇员转为劳务派遣,转多少等问题,没有进一步回应。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向福田区了解了情况,福田区也对人社局表示没有对雇员制度进行改革。市人社局称,雇员制是深圳市政府用人制度,深圳的雇员制度改革方案还在研究制定中,没有最终确定。而对雇员合同到期后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市人社局认为,区政府有用人权利,可以决定用人形式。 律师说法 合同到期可不续签,但要付补偿金 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匡慧认为: ●如果确定属于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待遇、条件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不续签,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将员工改为其他单位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实际上表明已经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此次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是政府部门,情况比较特殊,可参考相关政策执行劳动合同法。 深圳政府雇员制10年 初衷:2004年8月起实施。希望避免人员的固化与沉淀,提高政府动态应对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能力。打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终身制带来的能进不能出、难以流动的弊端。 问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雇员制面临不少问题,“同工不同酬”、“晋升通道受阻”等问题最受关注。深圳政府编外人员已有16万人。 改革:2012年下半年,开始调研雇员制改革。2013年8月,改革方案基本成形。但由于敏感,牵涉利益群体众多,这份改革方案一直没有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