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名男子,在订婚隔天被未婚妻指控性侵。(示意图/shutterstock)
山西省一起引发各界关注的“订婚强姦案”,昨(25)日一审判决出炉,A男被依强姦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他当庭表示对此不服,将提起上诉。
法院指出,今(2023)年1月30日,A男与B女透过婚姻介绍所认识,接著在5月1日订立婚约;5月2日,男方不顾女方反抗,强行发生性关係,被害人因而于当晚报警,A男在5月5日遭警方刑事拘留。
不过,A男母亲对此喊冤,她称儿子5月1日订婚时,已先给了B女10万元(人民币,下同)聘金和一只7.2克金戒指,并承诺迎娶时再给10万元,婚后一年,还会将婚房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
A男母亲说,到了5月2日,B女就要求A男即刻付剩下的10万元,并把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中,可是男方当时没这么多钱,房产证也不在身边,所以女方就闹脾气控告强姦。
但法院调查后发现,A男确实违背B女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係,此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构成强姦罪,依法判处A男有期徒刑3年。
另外,相关部门也说明,A男与B女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订婚行为属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而坊间疯传的“骗婚”、“以告强姦进行敲诈”皆非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