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属实没想到啊,开年的第一个劲爆大瓜居然是12部影片涉诈骗案,郭富城舒淇周一围等大咖牵涉其中!
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征集一起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兰州警方称,涉案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从而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
根据公安机关的案情披露,这一诈骗案件与其他诈骗案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通过操纵被害者的认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只不过与其他诈骗案件不同的是,这起诈骗案的团伙用了“投资拍电影”这样看似光鲜亮丽的噱头。并且承诺会有高额回报,在实施诈骗时隐瞒了该项目的相关风险,诱导投资人掏钱。
这起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说是遍布全国。因为很多人被娱乐圈、大明星的光环所迷惑。而且电影市场中动辄上亿元的票房喜报,也让人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有一种只要投资了就一定会有回报的错觉。所以很多人都听信了这种所谓“投资老师”“影视项目经理”的话,投入大量金钱,结果亏的血本无归。
此外,据兰州警方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这次涉案影视传媒公司共4家,涉及电影共12部,包括《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囧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其中有5部电影已经上映,7部电影则还未上映。
令人注意的是,这些电影中不乏一些娱乐圈大咖。比如电影《麦路人》是由郭富城、杨千嬅主演,电影《痞子爱人》则是由舒淇、周一围主演,《诗人》的主演是宋佳和朱亚文。
《麦路人》在2020年9月已经上映了,该片在豆瓣的评分为6.5分。
而另一部由舒淇周一围等主演的电影《痞子爱人》则暂未上映。
其中官方也晒出了好几位受害人的证词,值得一提的事几位受害人被骗的方式有所不同,诈骗者通过很针对性的方式来骗受害人上钩,例如有的是通过股票群进一步引人上钩,也有的是许以重利来吸引眼球。
当然,诈骗者并不是靠话术就能吸引受害者上当的,他们竟然能拿出跟电影公司联合发行的证明,也正是这种实质性的证明让不少受害人相信其真实性。
详细通报如下图
因为舒淇、郭富城等都是一线大咖,参演电影与诈骗投资牵扯上关系,严重影响了自身口碑。因此随着事件不断的发酵,网友们的评论形成了两极分化。
有的网友认为参演明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这部分网友认为很多演技不被市场认可的演员,却能拿着208万的片酬,作品一部又一部的登上院线。甚至有些粗制滥造的大网剧,也能上院线占据不少的占有率。
况且这笔钱很可能会以明星片酬的方式进入到日薪208万明星的口袋里,如果涉及到诈骗,那跟明星的高收入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且很多人都是因为电影中明星阵容的强大才选择投资的,所以这件事明星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但也有人认为让明星担责太过牵强。因为本身的诈骗者并不是明星本人,明星们只是被用来宣传和炒作的噱头。而且明星本人并不知情,他们也不能在接戏时去考察出品方的人品。
毕竟,涉及诈骗电影之一的《怒海营救》已经宣布定档,涉及诈骗的主演郭富城在事情发酵后也没有理会这些争议,而是在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宣传自己的新片。所以后续的舆论走势究竟会走向何方确实还得再观望观望。
除了网友们的争议,面对这一事件有律师分析,明星作为电影的参演者,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明确的是,明星在电影制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员,他们的职责是表演,而不是负责电影的商务和财务运营。然而,如果明星不仅是演员,还参与了电影的制作、推广或决策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地参与了诈骗行为,则需要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需要考虑明星是否事先知晓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如果明星知道这一情况,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向相关机构报告,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明星对这一情况一无所知,或者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了解情况并确认电影的合法性,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明星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律师还称如果明星因为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影响,名誉受损,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方的责任、也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还可以通过公开声明减少负面影响。
话说回来,近年来关于电影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电影市场骗局已经不是秘闻了,此前多部电影都曾经卷入其中,比如《流浪地球》、《独行月球》等这些票房绝佳的影片。
无一例外这些诈骗套路如出一辙,都是通过高收益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像参与《流浪地球》诈骗的罪犯已经被判刑。
所以这些事情也是给我们敲响警钟,不要轻易的上当受骗,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电影投资并不是小事,还是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被所谓高收益给蒙蔽了自己的双眼,到最后血本无归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