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东济宁梁山县一女子通过社交平台反映:去年4月份,她的儿子与同县城一女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并向女方支付了38万元的彩礼,后双方因各种原因,决定解除婚约,女方家庭未在第一时间退还彩礼钱。
8月31日,男方的父亲首次发声,并在与记者的视频通话中透露,通过当地的调解,已经收到了31万元的退款,加上此前法院组织调解时收到的2万元,男方家庭目前总计收到33万元退款。其还表示,自己的妻子也在8月29日被警方拘留。
男方家属及知情人士提供的相关书证显示:女方认为自己被寻衅滋事,向警方报案。而男方的母亲则因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于8月29日被处行政拘留7日。
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对某些行为进行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个人或团体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
如果男方家庭举牌讨钱的行为被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例如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阻碍交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6条等相关条款,对其进行拘留。
如果该行为被认定为妨害社会管理,例如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等,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55条等相关条款,对其进行拘留。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告知当事人被拘留的理由、依据和权利,制作并送达拘留决定书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至15日,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
当然,对于事出有因的轻微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少用拘留的处罚手段。
事件相关背景:
为追回上述彩礼,男方家庭制作了广告牌,多次在女方家庭经营的火锅店门口要求退钱。广告牌上写着“抵制高价彩礼,人人有责”。受上述事件影响,火锅店已经暂停营业。而在一些本地生活平台上,也出现了一些对该门店的评论,其中有大量关于彩礼的内容。
8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该事件的一名知情人士,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女方家庭一男子从火锅店走出来与男方家庭代表进行交涉,该男子表示已经按照法院的要求向男方家庭归还了2万元,其他的钱会按照法院的要求分期归还。男子强调:“钱必须给法院。”
一份盖有“梁山县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原告(男方)和被告(女方)通过社交软件聊天相识,于2023年4月28日订婚,订婚当天,给付被告彩礼38万元,改口费1万元,还有四金和苹果手机一部。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2024年7月18日返还原告彩礼款2万元,8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0万元,9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0万元,10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2万元。如被告不按时履行上述协议,原告有权按照彩礼数总额38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女方家庭,电话均被挂断。记者联系到梁山县委宣传部,宣传部建议联系新闻科,但该科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8月28日晚,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到凤凰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我们正在尽力给他们协调呢,具体啥情况没法给你说。我们肯定想处理好,毕竟影响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