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澎湃新闻(ID:thepapernews)
微尘回答: 徐某在进站之后(注意他已经进站了),拦截乘客,安检人员制止无效后寻求民警帮助,民警控制他让乘客进站之后放了他,徐某不依不饶(醉酒加性格使然),民警取棍(这段我也没看懂),与徐某僵持,徐某将自己的小女儿恶意抛摔至地上。徐某夺棍,民警掏枪警告,徐某表示要抢枪并击打民警,民警开枪,徐某死亡。
微尘回答: 这个问题与“警察出任务为什么鸣笛开警灯”并列为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疑问,基本上只要有人被警察开枪击毙就会问一次。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自己评估一下。
我个人的枪械水平在全国近两百万的警察同僚中应该是能保证处于中流水平,说是个合格的持枪警察,这个牛B应该也能吹。
那么我的预判是什么呢?
我做不到在指定部位将子弹散布点控制在头部大小的范围。说人话就是,我做不到指哪打哪。
事实上,近距离面对持械对象,能拔出枪就很难,国际通行的标准是推开对方,拉开距离之后再拔枪。
我曾经上过国内真•顶尖专家的一堂战术课,他说他曾经做过一个实验,让他手下的精英特警在一米的距离内拔枪射击目标靶的头部,成功者只有一人,那个人是拔枪后顶住头部射击的。
实战中近距离手枪想指哪打哪几乎不可能,尤其是对方持械的情况下。更何况本案是发生在候车室,如果没打中而跳弹伤及无辜那也很糟糕。
所以一般来说,开枪射击的部位多为容易击中的地方,即主躯干。
那为什么会打中心脏呢?
回答是无意,一般打中腹部的比较多,因为实弹射击有些人容易紧张可能会猛扣(受过系统射击训练的人都懂),枪口下压一点,打中下腹部较多。
我还是那句话,开枪杀人对开枪者也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尤其是警察执行公务。
可能这人平时未必是包青天,可能也收受烟酒,但对于这种后果非常直观的开枪击毙行为,我想我还是支持他并不是想要杀了他这个观点。
以上是我在知乎的回答,偷个懒搬运过来了。
至于该民警的水平我也在那个答案里分析过了,以一百分算的话,开头反关节控制徐某是95分,很得体很到位。
使用防暴棍后被抢,这个有点不及格。
在对方抢夺棍后使用枪支震慑对方,60分,算不上最好的处置方法,但合乎法律。
开枪,80分。对方有明确的抢枪表示以及击打的动作,在这样人流密集的地方,夺枪威胁性相当大,大到足以开枪制止。另外徐某曾用防暴棍击打过民警头部,属于严重暴力抗法。
微尘回答: 室内空间,鸣枪会有跳弹,可能伤及路人。民警在拔枪后曾一直口头警告对方,徐某并没有听进去。
微尘回答: 现有的制式装备里,没有能在这种情况下制服徐某的。伸缩警棍太短,胡椒喷剂显然不宜,要说的话,真的只有手枪了。
老外的电击枪什么的,我们很羡慕,但条件有限,手里没有。
微尘回答: 可能大家都有误区,是警察在引导事情发酵,但实际上警察是对情况判断完才做出武力升级的决定。
徐某拦乘客,警察徒手控制。
徐某被松开后攻击警察并说要捅他,警察去找支援。
徐某抢夺警棍并攻击警察,警察回击。
徐某手持警棍并要抢枪,警察警告无效,开枪。
过程中警察多次口警告让他不要闹事,只是徐某没有听,才酿成悲剧。
微尘回答: 这个是我不能理解的。火车站属于铁路公安管,有专门的铁路公安派出所,依据火车站人流量及大小配备数量不同的警力,而这件事从头至尾只有一个警察也是个问题。
微尘回答: 当然,我十分同意,甚至如果我不是警察,我也会破口大骂。但我是警察,我就会从这个职业的角度谈一点感想。
公信力低,自身当然是有问题的,无风不起浪,更何况我们内部这个歪风还不小。不过这个问题和医患纠纷一样,媒体同样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再者,警察是执法,本质是暴力机关,如果别人没有换位思考,那他也是很难去理解这个行业的。
总的来说,原因很多,现象很明确,那就是警察叔叔在人们心中已经有些污名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