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下月起降至三成
北京晨报讯 6月1日起,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昨天,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 根据通知,对于在市住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对于在查询系统中显示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按照两成标准执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三成标准执行;贷款上限为80万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根据是否卖掉首套房,首付为六成或者七成。 此外,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解读 二套房不含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一套住房的,为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须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不含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第二套住房其他贷款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者受益 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受益人群是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例如: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借款申请人名下有一套住房,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房的,不再设定现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限制。 业内看法 主要影响改善型需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百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公积金松绑政策,其中包括北京、上海等有超过30个城市还提及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整体看,全国层面的公积金政策刺激逐渐对市场增加影响。 他说,北京的公积金政策,对北京市场有非常大的影响。大部分改善型需求都有使用公积金的可能性。“从政策变化看,本政策主要影响的是改善型需求,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购房者入市的积极性将有明显提高,预计后续还将有松绑改善需求的政策”。他预计,2015年北京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将继续宽松。预计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影响下,北京6月市场将延续升温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