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官员被移送司法 两人涉通奸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省纪委对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九江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李光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光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金额特别巨大,并已涉嫌犯罪。 李光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省纪委对湖口县委书记卢光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卢光辉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卢光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省纪委对抚州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熊世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熊世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熊世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光辉简历 卢光辉,男,汉族,1963年11月生,1985年6月入党,1983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卢光辉,1983年7月起先后为修水县白桥乡、全丰乡、白岭区、白岭乡干部,1987年元月任修水县白岭乡党委委员、副乡长,1988年9月在江西省行政学院政法专业学习幷任党支部书记,1990年7月任修水县白桥乡党委副书记,1991年3月任修水县白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2年11月任修水县古市镇党委书记,1996年元月任修水县征村乡党委书记,1997年8月任修水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0年8月,卢光辉任修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02年12月任修水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3月任永修县委副书记,2008年8月任湖口县委副书记、湖口县代县长,2009年2月任湖口县委副书记、湖口县县长。 2011年6月,卢光辉任中共湖口县委书记。 据了解,根据江西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3月13日起,省委第二巡视组第三小组进驻该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 巡视组通报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原标题:江西:三官员被移送司法 两人涉通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