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所属公安大学虚列科研事业支出939.49万元
南都讯 国家审计署今日(28日)发布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财政和预算审计的报告。2014年,公安部本级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590.45万元。 此外,审计署还发现,2013年和2014年,公安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1家公司印刷宣传资料,支付印刷费64.94万元,其中2014年32.40万元。 所属公安大学也被审计出多项资金使用的问题。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虚列科研事业支出939.49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未将科研课题费收入1644万元和对附属单位经费补助支出596万元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另外,公安大学未按规定将当年收取的部分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1013.27万元上缴财政。2010年至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违规借用下属企业2辆车辆。 审计署出具的报告表示,所属公安大学已对虚列支出939.49万元问题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已将1013.27万元教育收费上缴财政,归还了长期借用下属企业的2辆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