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推8项举措:补建车档无需派出所证明
本市车主可享受多项车务便民举措了。昨天,市交管局车管所透露,7月1日起,车管部门在车务办理方面推出取消四项审核手续、简化两项办理程序、创新两项服务方式的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时车主需出具派出所证明、取消变更发动机时要审核发动机的来历凭证等,通过简政放权,能够实行网上核查的尽量减少开证明,能够在交管部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不用往返多个部门,减少百姓跑腿儿的麻烦。 取消4项审核手续 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张铁岭介绍,取消的4个审核事项为:取消申领试验车临时号牌的数量和次数限制、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取消外迁业务时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出具派出所证明及车辆查验。其中第一项和普通车主并无关系,只涉及机动车制造企业,车管部门将按照申领单位不同阶段试验项目的合理需求,核发试验车临时号牌。其余三项均与普通车主相关。 市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科长沈宇辉解释说,“变更发动机”指的是车主更换了发动机,在日后机动车查验时,按照过去规定,需要提交修车发票等证据,今后则无需提供了。车管部门查验的时候,如果发现车辆的发动机有可疑之处,会自行针对该个案进行调查。“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证明”,是指以往一些市民在办理转出手续时,要自己拿着车辆档案手续,在此过程中常有人丢失档案,以前补建档案的手续相对繁琐,随着这些项目被取消,今后市民办理这些项目会更加方便。“外迁时取消暂住信息证明”是指,7月1日起,在花乡、盛华、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时,不再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以往因窗口工作人员可能无法辨别暂住证真伪,需要申请人到派出所开具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沈宇辉解释说,今后办理这项业务时,虽然还需要出具暂住证,但无需本人提供,由民警直接通过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身份核验。 简化两项办理程序 张铁岭表示,7月1日起,本市简化持有北京驾照公民的出具驾驶资格、无事故、无违法证明程序。对持有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根据申请开具驾驶资格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证明的,可到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另外,车管部门还简化了军队驾驶证换发地方驾驶证审查手续。对退伍、转业军人申请驾驶证的,由受理前核查军队驾驶证调整为办理后核查,缩短办理时限。 20辆以上新车交警上门查验 车管部门还推出两项创新服务方式,增加业务办理网点,减少群众办理手续往返距离。其中包括:扩大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机动车业务范围。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增加首次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为社会单位办理车辆上门集中查验服务。 对于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运输企业等单位,如果一次购进超过20辆新车,只要这些单位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料,车管所即可安排检验民警提供上门查验服务。“新车虽然实行免检政策,但还需要查验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车辆是否一致等,提供民警上门服务集中查验,不但给这些单位带来便利,还能够减少路面交通流量。”沈宇辉说。 加强网上审核严查虚假申请 张铁岭表示,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交管部门推出一系列取消、简化便民举措。今后交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结合大数据警务建设,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加强网上核查比对,对持有虚假申请资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撤销。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规定,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证许可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