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调查结果:8人被匿名处分
京华时报讯 昨天,环保部通报了“3月4日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的调查结果,确认这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通报显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政府等部门8人因日常履职不到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3月4日,环保部接到甘肃省环保厅报告称兰州市部分市民反映自来水出现异味。3月5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指标监测结果达标。3月9日,环保部启动调查程序,经现场勘察、资料核查、人员询问以及专家论证,认定此次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此事经网络及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后导致部分市民恐慌,到商场、超市采购瓶装水,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评估,事件产生应急处置费用94.922万元,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经查,此事的直接原因是青海民和湟水河金星水电公司开闸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积物随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并进入黄河。间接原因包括金星水电公司选址和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发电和正常排沙;兰州市红古区有关部门通报和报告不及时;青海省民和县水利、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 事后,肇事企业被处以1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代表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因日常履职不到位,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政府、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8人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兰州市红古区水务局副局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但上述8人的姓名并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