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大米无重金属合格证将禁售
信息时报讯 无重金属检测合格报告的大米不得进市场;粤11家食品企业加入“诊脉行动”试点……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进市场”会议,记者从该会议获悉,广东将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加强监督力度。 大米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 据悉,“食品安全进市场”会议中,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段宇飞对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段宇飞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会上明确要求,经营企业、超市等要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昨日,记者走访部分商超,发现一些超市收到通知,但并未公示出检测报告。在新港中路附近的一家百佳超市,记者在散装大米及袋装大米销售货架并未发现有公示出的检测报告。而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是否能看到相关检测合格证明时,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供应商都会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是否具体到重金属项目,还要询问采购部。超市买的都是符合标准的商品。” 将建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据悉,在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省食药监部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粮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记者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诊脉行动”,推动我省食品经营企业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该局选择了11家大型食品经营企业作为“诊脉行动”试点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在本市区域内,试点企业未达到2家(含)的,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另外选取1~2家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作为该市开展“诊脉行动”试点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