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综合报道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太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邹太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太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邹太新简历: 邹太新,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天门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 1988年6月—1991年12月在荆州地区东方红中学工作,任校团委副书记;1991年12月—1994年6月在共青团荆州地委工作;1994年6月—10月任共青团荆州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94年10月—1996年3月为共青团荆州市委组织部部长;1996年3月—2000年11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11月—2002年6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市青联副主席;2002年6月—2004年8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2004年8月—2009年4月任沙市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2009年4月—2011年9月任沙市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9月任中共洪湖市委书记。 (原标题:湖北省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