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不排除股市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出中国
自今年4月至12月底,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际外汇管理局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南都记者获悉,自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现已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30余起,其中在深圳、佛山侦破的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均达到了数百亿元。接下来,专项行动还将继续深入。 三类地下钱庄暗流涌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告诉南都记者,其实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束剑平介绍说,国内出现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 一是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此类地下钱庄出现较早,又被称为“对敲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二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即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如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办理的“8.12”特大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分子在广州、北京等地外汇黑市收购外币,然后再乘飞机携带至乌鲁木齐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三是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三无”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据介绍,此类犯罪操作手法隐蔽、快速,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的需要,2007年以来发案数量增长比较快。 束剑平指出,地下钱庄并非中国独有的概念。广义上讲,一切游离于正规汇款体系和正规统计体系及监测之外,具有汇款替代功能,提供转移资金服务或提供价值转移服务的系统或网络,均为替代性汇款体系,也被称为非正规汇款体系,亦称飞钱、hawala(哈瓦拉)等。其中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飞钱也属非法行为,要受到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 地下钱庄资金或对金融资本市场形成不利影响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地下钱庄已成为许多上游犯罪活动洗钱和转移资金的通道和工具,除了不法分子贪污贿赂的赃款,还包括一些恶性犯罪的资金,包括贩毒资金、暴恐活动资金等。此外,大量资金游走于国家的正常监管之外,还会影响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扰乱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据了解,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量大且隐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该外资公司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达数亿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欧阳雄处长亦向南都记者透露,这些通过非正规渠道出境、入境的“热钱”,在国内经济好的时候大量流入,进入一些重点领域或行业,并推高相关产品价格。反过来,在经济不好的时候,这些“热钱”将帮助非法资金外逃。 欧阳雄表示,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反映出来的一些银行监管漏洞,包括银行对交易主体不调查、对交易真实性不审核、对一些企业个人的外汇收支背离真实情况不报告等问题,甚至有银行员工利用单位资源参与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外汇管理部门未来将加大检查力度。 广东今年已破案17起 南都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在全国层面,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30余起。 具体到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7起,同比增加3倍多,抓获嫌疑人91人,涉案金额超700亿元,查扣、冻结涉案资金超2亿元,为去年同期3.8倍。在这17起案件中,16起是在4月1日专项行动开展以后破获的,分别是深圳7起、东莞6起、江门1起、珠海1起、佛山1起。 省公安厅经侦局表示,为做好打击地下钱庄工作,该局分别在6月、8月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等重点地区,开展了“银鹰一号”、“银鹰二号”破案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8月份的“银鹰二号”破案行动中,佛山市、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分别破获了1起涉案金额达200亿元、443亿元的案件。 其中,8月4日下午至5日凌晨,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一宗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采取收网行动,捣毁两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扣作案电脑11台,假公章、合同章300多枚,以及大批财务账册单据等资料,涉及金额初步查证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佛山警方查明,从2012年开始,该案犯罪嫌疑人罗某纠合陈某娟等涉案人员,先后在佛山市高明、禅城、顺德、南海四区,以及深圳、中山、东莞、江门等地,虚设了近40家贸易公司,虚构自己控制的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变造公司之间开出的发票,甚至私刻包括“中石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内的上百家公司的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用于伪造虚假贸易合同。 据佛山警方介绍,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除了非法兑换外币,还从事借贷拆迁、高利转贷等非法的金融活动,属于“综合型地下钱庄”。 另外,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也在今年4月破获一宗地下钱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捣毁5个非法买卖外汇窝点。据悉,该案嫌疑人非法买入、卖出港币折合人民币逾亿元。 两宗待破案件涉“红通”人员 据办案人员介绍,上述案件的告破,严厉打击了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最大限度阻断了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为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作出了贡献。 据悉,下一步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强化线索核查,争取再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从而将此次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向南都记者介绍说,目前全省各地还在加紧侦破的案件有5宗,其中2宗涉及中纪委发布的100名“红通”人员的转移赃款活动。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方面透露,该局将把与反腐败有关的线索作为优先侦破的重点,全力组织开展“银鹰二号”破案行动。此外,还将改变以往就案论案,只顾把非法经营案办完就了事的习惯做法,注重追根溯源,通过打击地下钱庄来策应反腐败斗争。 值得注意的是,欧阳雄在受访时提醒公众,个人转移资金出境的一般性需求,如旅游、留学等,都是可以走正规渠道完成的。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不仅风险高,也属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