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恒生等公司开4.5亿罚单 因涉非法经营
证监会官方微博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拟对恒生、铭创、同花顺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3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拟没收违法所得达1.5亿余元,处罚金共计4.5亿余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公告称,日前,证监会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创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公司)等3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3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经查,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在明知客户的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公告指出,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87891.93元,并处以47963675.79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公告最后强调,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都是对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的漠视,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据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