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南3名厅官被检察机关查办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消息,近日,宁夏、海南3名厅级官员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办。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人防办原主任马占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有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宁夏、海南3名厅官被检察机关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