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9-9 19:37| 发布者: 新闻观察| 查看: 172|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观察
宝钢集团59岁副总经理赵昆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赵昆。
近日,中央纪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严肃查处了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处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
经查,赵昆在韶关钢铁召开会议期间用公款入住别墅,并组织董事、高管用公款喝洋酒、抽雪茄,同意部分参会人员公款旅游。2013年以来,先后6次接受下属人员赠送的每盒价值260元至900元不等的雪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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