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名干部不作为被问责(图)
据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 因资金沉淀问题处理78人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今年8月,针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审计署跟踪审计和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中发现涉及懒政怠政和不作为的问题,7个省的59名干部受到问责,对有关地方触动较大,社会反响强烈。 此次第二批核查问责,突出处理了一大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不作为问题。 12个省(区、市)问责资金沉淀问题24个,处理78人。河北、上海、广东、广西、陕西有关市县政府或单位因存量资金应交未交或应交回未及时交回,给予52人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浙江省财政厅、环保厅未及时将中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导致1.5亿元滞留在29个市(县)财政局,省财政厅、环保厅及2个县财政局、环保局8名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13个省(区、市)问责项目拖期问题24个,处理85人。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项目应于2015年完工,2013年中央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截至今年5月宜阳、偃师、巩义段尚未开工建设,3个县(市)政府及水利局等单位9名负责人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分。京台高速(北京段)应于2015年一季度开展征地拆迁和土基施工,截至今年6月工程尚未开工,为此给予北京市首发集团、市交通委工程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11个省(区、市)问责土地闲置问题12个,处理51人。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四川、宁夏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42名负责人因闲置土地比重过高、处置不力给予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已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 辽宁省阜新市、葫芦岛市虚报完成2014年度棚改新开工任务21302套,7个县(市、区)政府及棚改办15名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诫勉谈话处分。山西省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于2012年拨付,截至今年5月尚未开工建设,市环卫局局长等4名负责人受到免职、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 截至8月底,在财政部的有力督促下,各地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实际收回同级存量资金2966亿元,大部分已投向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各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督导和服务,截至8月底,11大工程包已开工246个项目、42个专项,累计完成投资3.92万亿元,其中8月份增加投资2841亿元,投资落地进度普遍加快。 截至8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处置率为29.9%,比6月份大督查时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国土资源部提出,年底前对各省(区、市)闲置土地尚未处置完毕的,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大协调力度,就加快棚户区改造约谈5个省(区)政府负责人,收效明显。原来时间过半、开工率未过半的9个省(区、市),工作进度普遍提高。其中,黑龙江省棚改开工率由6月底的21.5%上升到8月底的70.9%;山西省棚改开工率由29.2%上升到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