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青蒿素和屠呦呦,其实争议挺多呢,我讲讲我了解的,大家补充屠呦呦,81岁的老太太了,这几天精神抖擞地飞到美国接受2011年拉斯克临床医学奖去了。自从屠呦呦发现青蒿素,40年来她一没有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二没有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大家都替她冤得慌,终于有一个这么重要的国际奖项给她发奖了,真是感动死人,如果她足够命长的话,以后获诺贝尔奖也是说不准的事情呢。 不过如果她真的获了诺贝尔奖,肯定有一拨人要被气得疯掉。因为到现在为止,学术界还很多人根本不承认青蒿素是屠呦呦发现的。在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一个科学网博客,一个新浪博客,都在没完没了论证这件事。 不过实际上,屠呦呦这名字早就跟青蒿素牢牢焊在一起了,尤其是在拉斯克奖树立的荣誉面前,再多的争议也只是八卦,也只是为她的故事锦上添花而已。 话说这争议是怎么回事呢……我先从头儿讲吧。中国文革时期科研经费相当低,就是越战给了青蒿素一个机会,据说中国领导人是应越南请求才举全国之力攻坚疟疾的。那会儿老科学家基本都被斗倒了,所以项目里净是中青年,屠呦呦作为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加入进去的时候是39岁。 那会儿研究方向之一就是从中药古方里找,在成百上千种中药里,青蒿一直表现不好,一直就不是首选。后来屠呦呦率先想到是提取方法错了,改用乙醚,结果用乙醚得到的青蒿提取物抗疟性超强,几乎达到100%。后来屠呦呦把这个方法在1972年全国工作会上一报告,大家就都知道了。 事情坏就坏在这儿。如果那会儿屠呦呦在大会报告前发表论文的话,就没有后面那么多纠缠了。可惜当时的环境根本不让发表什么论文,发了也不许署名。所以没辙啊没辙…… 找到方法之后就想法儿提纯呗。屠呦呦组里的一个人1972年底率先得到了“青蒿素II”结晶,另外有云南和山东省药物研究所分别在1973年4月和12月得到“黄蒿素”(云南)和“黄花蒿素”(山东)。后来1974年鉴定,认为这三种东西都是一个物质,都叫青蒿素了。 本来,无论按照方法还是纯化,屠呦呦小组都是最早的,如果她在纯化后也能立马发文章的话,估计也省了日后很多麻烦。但撇开这事不提,屠呦呦最落人把柄的,是她组的青蒿素II临床试验结果奇差。 云南与山东的青蒿素做临床试验都获得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评价,可屠呦呦组的8例临床试验却在其中5例恶性疟患者身上出现1例反复、2例无效、2例心脏毒性反应的不良结果,不得不把试验停掉。据此,云南和山东都认为屠呦呦当时所得的青蒿素II其实根本不是抗疟有效单体,所以真正的青蒿素是由他们首先提纯得到的。 另外,他们还强调为什么他们的产物效果好呢,是因为他们获得青蒿素的方法跟屠呦呦不一样,所以说他们不是从屠呦呦1972年会议报告受到的启发,所以他们其实是独立想出来的,跟屠呦呦无关,所以屠呦呦没道理成为青蒿素的唯一发现者。 这种说法成立吗?我实在没有精力去翻看和比对那么多资料,所以也不好说他们到底是不是有道理,有几成的道理。不过为什么屠呦呦小组最初得到的青蒿粗提物抗疟效果显著,而进过纯化的提取物临床试验却出奇的糟糕?曾参与当年项目的化学家吴毓林猜想,原因也许出在原料植物的选择上——中药药材中有两种所谓的青蒿,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和青蒿(Artemisia apiacea),现在知道仅黄花蒿中含有青蒿素,而且黄花蒿中青蒿素的含量与产地大有关系,中国北方产的黄花蒿中青蒿素含量极低。因此,也许是屠呦呦组前后采用的药材产地不同,造成了药效的天壤之别。从这个角度来说,当时屠呦呦其实都没有搞清到底该用哪种植物提取…… 说回科研体制。后来屠呦呦他们还是发了论文的,1977年第一篇中文论文,以“青蒿素协助组”作为集体笔名, 1982年发表英文论文,集体笔名“青蒿素及其衍生抗疟药合作组”。这种貌似公平、实际上严重不公的署名方法真是为日后的纷争埋下地雷阵了。 另外,对于这么重要的原创新药(中国仅此一例啊),在发表论文前,屠呦呦还应该为药物化学结构申请专利的。可惜当时中国完全没有专利制度,也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什么都没有。 说来说去,我是支持青蒿素的发现应该归于屠呦呦的。借用饶毅他们论文里的话:由于1)屠呦呦提出用乙醚提取,对于发现青蒿的抗疟作用和进一步研究青蒿都很关键;2)具体分离纯化青蒿素的钟裕容,是屠呦呦研究小组的成员;3)其他提取到青蒿素的小组是在会议上得知屠呦呦小组发现青蒿粗提物高效抗疟作用以后进行的,获得纯化分子也晚于钟裕容,所以,青蒿素的发现被归功于屠呦呦。 不过查看资料可知,屠呦呦这个人真的非常不得人心,她性格太差,做的很多事情也非常霸道无理,活该受到这么多的质疑和反对,有些质疑确实直中要害,比如屠呦呦名为组长,但在工作中是否是研究小组的PI?她是否霸占组内成员及其他合作者的功劳?是否故意抹杀竞争对手的成就?饶毅说她还私藏了一批中医研究院当年的原始材料,秘不示人,让很多事实无据可查……有人说她之所以没有被评为院士,很大程度上就是性格所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