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屠呦呦传屠呦呦,女药师也,宁波人,庚午年(1930)生,兄妹五,其名或自《诗经》,有句曰“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其终生遂与蒿为缘。
屠药师长成,美而慧,入京师修药学,无所闻名。己酉年(1969),交趾战酣,安南战士死疟疾者众,虐疾能耐药,军医束手而已。
安南乃北求药,时吾国亦纷纷,药师中长者皆废,少壮则不识药理。乃组“523”,研秘方,屠药师为主持。
药师与其徒属力研久之,罔效,乃阅古籍,至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知葛真人以青蒿为汁,能制虐。
屠药师悟,提纯青蒿,初则粗提,后以乙醚为介,得青蒿素,制虐,施于病患,无不效。
壬子年(1972),药师宣其方,天下始知此药。其时,吾国不知专利为何物,故利虽及众生,然名不及屠药师与其众属。
后六年,吾国始纳为专利,然署名乃众徒,孰为专利主,茫然哉。
其药行于天下,然争扰者众。癸丑年(1973),云南得黄蒿素,山东得黄花蒿素,皆曰青蒿素。其效胜前,滇与鲁皆曰:吾省所炼药,其法有异,非屠药师之方也。
有识者曰:非屠氏药不及滇、鲁也,乃材有异也,屠氏炼药于北,北材不如南材,故前后参差。若曰专利,则归屠氏。
药师院有尊上者,曰饶毅,饶药师曰:屠氏尝匿药材与方,秘之,不示于吾辈,焉知真伪。然,以近岁见在论文言,其专利属屠药师,无疑也。
又有药师曰钟裕容,提纯第一人也,其在屠氏组,故专利归之亦可。
屠药师为人,强梁者也,不言功,亦不言他人功。甲申年(2004年),暹逻国以美刀五万奖屠氏组,众皆曰:以其半与酉阳某学堂。屠药师曰:可,然得以吾名。乃不果。
辛卯年(2011),获拉斯克奖,天下曰:屠药师去诺贝尔奖近矣。
屠药师曰:非吾之功也,乃吾国与众人之力也。
然众人之惑不已,或曰:此药乃以国之力,众人之力成之,屠氏独揽,非宜哉。拉斯克组委则曰:此奖,非奖众人之力,乃奖屠药师初时之见也。
屠药师得奖,言不及奖,兢兢如初,或问之,则答曰:吾岂有言,所言者,在吾文章。
乙未年(2015年),十一长假,国人纷纷往东瀛问鼎镬,东京人满,吾国义士惑之,又粤南风起,拔木,伤者众。上下惶然间,十月五日,冰雪国传好音:屠药师得诺奖矣。
九州皆振奋。
太史刘曰:
屠药师获诺奖事,虽有疑,然于中华,喜多于忧也。
国之起,GDP乃一指标,诺奖亦一指标也。凡强国,得诺奖亦多,曰美、曰俄、曰英法德日,皆得奖多而国强也。
吾国前岁管公莫言问鼎,然文学少公论,多随意,故其力不如科学奖;今又获科学奖,则证吾国渐强于力也。吾国不愁商贾,但愁科研,李公走,诺奖至,岂偶然哉?
或曰:此不过西方欲顾我,赐之以全脸面。此言又非,他人欲与我脸面,我得先有脸面,不然,欲与脸面而不得。彼贴金于我,我亦得先有贴金之质。
又,药在吾国,有中西之分,争之若仇寇。吾同学圈修医药者众,闲时蔼然为友,每至中西医,则操戈而向,不能容于言语间,至有退群拉黑者。
然屠药师得方于吾国古籍,吾国之医,亦非谬哉。医理一事,纯科学也,救人也,能济世人,无分中西,夫科学者,以实效为尊,不得以妄执为念,宜哉。诺奖委员之尊上,以奖与吾国古方,有用意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