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获法人资格两年 行使和开发商打官司特权
温州嘉鸿花园小区有约990平米的公用配套场所,一直以来都为小区业主所使用,而今年5月份,开发商想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于是把开发商告上法庭…… 若在两年半前,类似的纠纷将因业委会没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而无法起诉。不过,2013年3月温州开全国先例进行试点,南塘五组团和嘉鸿花园两个小区的业委会获批具备法人资格,从而可以和开发商对簿公堂(本报曾作详细报道)。10月10日,这一全国首例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将在温州鹿城法院开庭。 业委会开发商因配套产权起纠纷 10月5日中午,记者来到嘉鸿花园5-6幢的102室,只见门口写着“嘉鸿花园业主会所”几个醒目大字。记者进入屋内看到,102室由5间店铺组成,建筑面积有500多平方米。室内摆放着供业主娱乐的台球桌4张、乒乓桌5张、麻将桌6张,还有沙发、饮水机,现场有几位小区业主正在打麻将。 据嘉鸿花园业委会主任王茂友介绍,嘉鸿花园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13幢高层共819户,2006年交付使用。其中5-6幢的102室、207室、208室、209室、210室,共有建筑面积990.64平方米,是以业主活动房、配线房、物业管理房、物业经营房等作为小区配套用房交付,多年来这几套用房一直由嘉鸿花园业主作娱乐活动场所使用。 但在今年5月初,温州嘉鸿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温州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对上述活动用房进行所有权登记。随后,嘉鸿花园业委会收到由温州房屋登记中心发来的《异议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但王茂友认为,这些用房当时在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划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审批时,是确定用作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的公共配套建筑,所有权应属于嘉鸿花园业主。两者纠纷产生,小区业委会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嘉鸿花园小区业委会之所以能有与开发商打官司的“资本”,主要得益于两年前开始的试点。2013年3月18日,温州鹿城区民政局宣布对“南塘五组团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当天下午,嘉鸿花园业主大会也获批。同一天,温州两家小区业主大会获批社团法人资格,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很多小区业委会都想获法人资格 事实上在温州,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权益纠纷的事情不在少数,但其他小区没有像嘉鸿花园这般幸运。 10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温州市区曼哈顿小区,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梅英透露,小区有四五百户业主购买了小车车库,价格在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可车库的产权证开发商至今没有办给户主。为此,有些业主与开发商打了一年多官司,目前也没有解决好,业主维权起来很难。 金迅达大厦业委会的章品华告诉记者,该小区有1000多平方米的设备层与开发商发生产权纠纷,开发商先起诉后又撤诉,官司打了两年多。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副会长高明洁则告诉记者,永嘉大厦和英豪花园业委会接下去也要和大厦开发商打官司。 高明洁介绍说,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并不具备法人的特征。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委会如果起诉开发商,手续很麻烦。法院要求必须有70%以上的小区业主同意,建筑面积也需要达到70%以上。“此外还需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证件关系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本身就很不方便,再加上小区有些业主常年在外做生意,达到起诉条件需要好几年时间。” 采访时多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表示,如果业委会具备法人资格,维权起来就方便多了。“像嘉鸿花园的业委会有了法人资格起诉房开公司,只要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再委托业主代表进行起诉,这样过程不复杂,也很方便。” 新闻助读 业委会变法人只是试点 能否铺开得看评估结果 2013年全国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获批,为何此后两年没在温州全面铺开? 10月6日中午,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黄坚靖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10月,国家民政部、浙江省民政厅领导联合到温州考察时提出,温州能否尝试探索对业主大会进行创新管理。经过几个月调研,2013年3月18日,鹿城区民政局决定对符合成立社团登记条件的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社团登记,结果确定试点定在温州市南塘五组团和嘉鸿花园两个小区。 小区业委会法人资格获批后,好处显而易见。小区公共车库、电梯、会所等公用设施登记在业委会的名下,而不再挂在物业公司下面“代管”,小区可以真正自主决定小区内公共收益的处置分配;开立账户自己管钱,业委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和开发商对簿公堂,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黄坚靖告诉记者,温州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600多家,目前已获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鹿城区有3家,瓯海有两家。“业委会审批法人资格程序严格,试点需要两年时间,目前试点时间快要到了。民政部门正在评估试点运行的情况,比如财务监督机制、人员管理等,经总体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全面铺开。” (原标题:温州一业委会获法人资格两年后 首次行使和开发商打官司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