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17:50| 发布者: 新闻观察| 查看: 234| 评论: 0|原作者: 新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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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一审被判20年】据@襄阳中级法院,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案今天在湖北襄阳中院宣判,王永春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经查,王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款物4856万,并对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王永春因自首和立功获轻判,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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