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委书记被免职 接任书记撰文:痛定思痛
今年2月,省委决定:李庆贵任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不再担任新乡市委书记。 今年9月6日,《新闻联播》播发中纪委发布通报: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连续发生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 下属官员严重贪腐、自己“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而被免职,李庆贵是第一个因此上了《新闻联播》的。 李庆贵被免职后,当时的新乡市市长舒庆接任新乡市委书记。今天(10月23日),舒庆在河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新乡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教训深刻”,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金水路观察(zzjinshuilu)对这篇文章予以全文转发。 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舒庆(中共新乡市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新乡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教训深刻,我们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清醒地认识到,必须以做政治上“明白人”的清醒与自觉,在思想认识上更深一层,要求标准上更严一点,执行力度上更加一码,才能切实把“两个责任”抓稳抓牢、抓实抓好。 划清“责任田”,坚持把应尽之责扛稳抓牢。 新乡市将着力做到“三化”,厘清职责界限,细化责任到位。一是把责任明确化。通过每年制定和公开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巡察和考核检查,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二是把责任精细化。新乡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将市委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为八大类36项,将市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细化为七大类23项,让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具体,并在今后工作中定期对责任清单内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相衔接,与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相结合,确保责任落实行得通、做得到。三是把责任系统化。建立健全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市四大班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通过严密责任体系,把清单列清列细,把责任压紧压实,使每个责任主体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责任所系,任务所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聚力“克难关”,坚持把同级监督做深做实。 新乡市将把同级监督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助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围绕增强“三性”,认真落实,扎实推进。一是增强自觉性。通过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党章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支持保障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党委成员要正确对待同级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以真正关心同志的态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增强操作性。新乡市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5类监督内容,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报告、廉政预警、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和选人用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题述责述廉、“一案双查”7项制度。三是增强针对性。新乡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制度,要求“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研究上述工作坚持末位表态。同时强化“一把手”监管责任,通过谈心、谈话、约谈等形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苗头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 力求“无缝隙”,坚持把制度笼子扎紧织密。 新乡市注重制度建设“三个度”,着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解决“上下一般粗”、“牛栏关猫”等问题,一是注重“密度”。我们按照中央、省委安排部署,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四改合一”,把好的经验做法巩固下来、坚持下去,着力构建党建制度体系,使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二是注重“硬度”。制度刚性不容自由裁量。一方面,把原则方针具体化、笼统要求明晰化;另一方面,做到令行禁止、不讲价钱,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规定不放松,力争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消除一个病根。三是注重“强度”。新乡市委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把党建制度体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大督查”工作范畴,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为抓手,推动各项制度机制有力落实、取得实效。 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 新乡市委将切实把追责问责作为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矫正手段,做到“三个突出”,无论是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都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一是突出动真格。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新乡市委制定了专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明确了10项、6项应当追责的情形,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程序和实施主体,确定了追责轻重程度的各类情节,切实做到责任追究有规范、有标准、有依据,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巡察、年中督导、年度考核等措施,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二是突出严到位。坚持“一案双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追究到人、执行到位,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从严问责坚决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突出警示性。新乡市利用省纪委宣布我市两名原市领导处分决定的时机,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制定整改方案;选取4起典型案件到发案单位施行“一案双书”;编印《忏悔录》《以案说纪》等廉政读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追责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扎实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