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厅原副厅长等23人被重新收监
核心提示 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7年6个月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书记张传君、因受贿被判刑13年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占朝等23人,因不符合监外执行规定均被重新收监。11月3日,记者从新成立的郑州市刑事执行检察局召开的“学标兵、强素质、促业务”座谈会上了解到,该局在郑州检察机关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重点检察“有权人”、“有钱人”的刑罚执行情况,在专项活动中重新收监执行23人,并因此荣获多项荣誉。 专项活动,让23个“特殊人物”重新收监 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长明向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汇报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7月底,郑州市检察院根据形势需要,新成立了郑州市东城地区检察院,并将郑州市检察院监所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两个单位实行院局合一体制,规格为正处级,担负辖区6个监狱、3个看守所的派驻检察任务。 俩单位实行院局合一体制以来,向监狱发出监督财产刑履行的检察建议430份,并监督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财产刑而不履行的13名罪犯不予减刑,6名罪犯不予假释,161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幅度,敦促规范了全市财产刑监督工作。 根据部署,郑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检察“有权人”、“有钱人”的刑罚执行情况,全市共排查相关罪犯3395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519人,金融犯罪罪犯183人,涉黑犯罪罪犯8人,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收监执行40人,收监执行人数全省第一,其中有23人是郑州市刑事执行检察局重新收监。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深挖“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 如登封市检察院经过周密部署艰苦取证,共查办公安人员帮助逃犯“漂白身份”渎职犯罪6案10人。 三名贪腐官员,不符监外执行规定“二进宫” 郑州市刑事执行检察局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发现,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二里岗支行原行长陈安然,因犯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因高血压三期,2003年9月5日,法院裁决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陈安然自2003年被暂予监外执行后,一直在郑州市金水区其住所地接受社区矫正,检察机关按照专项活动要求,督促法院对其重新体检。 经体检,法院认为陈安然虽然患有高血压三期,但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理了陈安然的收监手续。 此外,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占朝,因犯受贿罪于2010年5月12日,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在焦作监狱服刑,因患有高血压三期、腔隙性脑梗塞、2型糖尿病合并周围神经病变、左眼白内障、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痛、左侧上颌窦占位,2013年11月25日,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暂予监外执行1年。 在检察机关督促建议下,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收监。 还有省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书记张传君,因犯贪污、受贿罪,于2012年12月14日,被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于2013年1月25日因高血压3级(极高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心功能二级、脑梗塞由山城区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决定对其收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