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教分离”的前世今生法国是倡导“政教分离”的排头兵,为此惹了不少争议,也吃了不少苦头。 “政教分离”的前世今生 原文标题:La France et l’église: mariage de raison 翻译:陈巧蓉 审稿:姜昊骞 转自:同道学园
作为1902年大选的胜利者,激进的共和者们实施了一系列集中反对教权主义的政策。当时的议会会长埃米尔•孔布(Emile Combes)拒不承认绝大部分的宗教团体并禁止他们从事教学活动。这直接导致了法国政府与教宗庇护十世的紧张关系,进而在1904年,法国与梵蒂冈断交。 1905年,孔布的继任者鲁维耶推动通过了《世俗法》(La Loide séparation de l'Eglise et de l'Etat,又称《1905年法》: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法国建立了与教会的政教协定(leConcordat),用于宗教崇拜的财政支出被废除,教会财产归天主教协会管理。教宗谴责这项法案并禁止成立类似协会。
实际上,共和派反对教权主义的诉求由来已久,他们渴望一种理性的、实证的、世俗(非宗教)的信仰,把科学、教育从无知、蒙昧及迷信中解放出来,他们相信公共权力应高于宗教权力,宗教权力无权干预政治和社会生活。事实上,以伏尔泰和洛克为代表的十八世纪的哲学家和革命者已经对这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启蒙运动的主旨之一就是让政治、学术和个人生活摆脱教会的控制。 《1905年法》的意义不只局限于政教分离,它同时是对公共意识的阐释,力图实现对公共领域及私人领域的区分。宗教属于私人领域,个人信仰是私生活的选择,国家无权干预;同理,政府属于公共领域,不能成为一种宗教的政府或神化的政府,不能用公共权力贯彻宗教信仰。 在美国,宗教在政治及社会生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每张美元上都印有“我们相信上帝”(In Godwe trust),政府官员就职时需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等。同样在英国,国王同时是英国圣公会的首脑。不同于以上两国,法国是一个对这两个领域进行严格区分的国家,这是法国政教分离的特性。
上世纪八十年代,如何在教学机构贯彻政教分离的原则重新引起人们的热议。随着穆斯林移民的不断涌入,伊斯兰教已经成为法国第二大宗教。近些年,当发生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时,个人的宗教信仰与法兰西共和国的价值观是否发生冲突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例如,一些伊斯兰女中学生习惯佩戴包住头发和耳朵的头巾,很多人认为这与政教分离原则不符,因为学校应该是一个去宗教化的场所。法国政府2004年颁布法案,禁止在公共教育机构出现明显反映宗教信仰的标志。这项法案被解读为禁止在公立学校佩戴头巾而引发了法国国内及国际社会对信仰与自由,政教分离与宗教宽容的激烈争论。
1906年的匿名漫画,深受伏尔泰影响的埃米尔•孔布切断了国家(图右)与教会(图左)的关系。图右中女子代表的是玛丽安娜(Marianne)
法国杂志漫画 讽刺天主教学校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