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地方连债务利息都无力偿还
国务院昨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去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86%,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显示,有地方已无力偿债,还有地方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至今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违规举债被问责。 个别地区存在局部风险的可能 当前地方债风险有多大?昨天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受国务院委托作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时提到,据初步测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 国务院报告同时指出,因经济下行,财力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此外,“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任务艰巨。张少春指出,融资平台自身“造血”能力较弱,与政府的关系短期内难以厘清,或有债务处置涉及面较广、情况复杂,加大处置难度。 对此,报告提出5项应对措施,包括履行政府存量债务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政府或有债务中,违法违规担保的重新修订合同,依法解除担保关系,确需政府代偿的,依法对原债务单位及有关责任方行使追索权。 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终身问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报告中建议,中央要明确不救助原则,不对地方政府债务兜底、买单,具体使用债务资金的地方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地方政府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本级和上级政府要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 报告提出,要破除“现任举债不还债”、“新官不理旧事”等乱象,对今后举债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地方政府债务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离任审计,终身问责,对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开展专项调查,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和个人。 追问 地方债规模有多大? 今年五分之一债务将到期 截至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债务限额16万亿元。 当前市县级地方债最多,占八成以上;从地域看,东部借债最多,其次是西部地区;最主要的举借主体是融资平台,其次是政府部门和机构;地方债中有一半是银行贷款,今年有五分之一的债务将到期;从用途看,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和土地收储三项约占54%。 地方债规模是否可控? 一些地方变相举债 调研报告指出,举债往往给本届政府带来政绩,而偿债责任大多留给下届政府或寄望于上级政府救助,举债权利与偿债责任脱节,“重借轻还”倾向尚未扭转,控制债务规模增长难度较大。 一方面存量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另一方面新增债务需求仍较大。一些地方还存在变相举债现象。报告提到,有地方依旧通过城投债等方式筹集资金,其中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政府债务;有地方财政与银行、国有企业等合作成立基金,运作中行政色彩较多,未来可能会在现行法律和政策框架外出现“变相债务”;有地方仍违规通过融资平台举债,违规出具承诺函或提供担保,违规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 地方有能力偿债吗? 地方财政用于还债资金极为有限 据财政部门测算,到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6万亿元,债务率预计约为86%,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调研显示,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财力普遍不足,越到基层困难越大,各级地方财政能够安排用于还债的资金极为有限。 调研报告指出,虽然地方举债投资形成一批资产,但变现能力较弱,地方政府偿债仍主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和“借新还旧”,房地产市场走弱,“影子银行”日益收紧,使还债能力明显减弱。此外,地方存量债务利率大多在7%以上,有的甚至超过20%,据估算,各地每年利息支出就达近万亿元,有地方甚至连债务利息也无力偿还,有的地方已经连续几年出现逾期债务。 债务风险能防控吗? 个别地方通过举债发放养老金 据现行规定,市县级政府要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调研报告指出,这种举债融资机制使举债权利与还债责任脱节,造成上级政府需要对下级政府的负债背书,基层政府作为债券资金的使用者和责任人,没有获得足够的举债融资权限。 在或有债务方面,报告指出,除已经统计的融资平台等或有负债外,社会保险欠账、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也可能转化为政府债务。调研发现,个别地方甚至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 问责机制为何沉睡? 至今无人因违规举债被问责 调研报告显示,目前问责机制没有有效建立。尽管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地方政府违法举债或担保的,一律不得安排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并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机制,至今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