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7部门试点国务院权责清单编制方案
新京报快讯 国办今日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7个部门开展试点,并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方案表示,是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7部门开展试点。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试点的任务包括四方面,分别是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清理规范权责事项、审核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方案要求,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很快显现效果的重点领域或事项,可优先编制专项权责清单。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与此同时,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全面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意见。 (原标题:发改委等7部门试点国务院权责清单编制方案) |